先提醒大家,进行税务登记前要先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免登录功能”,点击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录。
提醒:这里填写的经办人将作为企业的办税员进行信息采集并验证,税务机关也会将业务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上面填写的经办人电话。二、涉税事项申请、信息填报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主要涉及:
税务机关会根据新办企业提供的主营业务信息来确定企业要交的税种,并分配主管税务所。三、确认工商信息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
确认负责人信息:
确认总分机构信息:
确认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
注意:“投资总额”的单位是“万元”;以上信息如有不符实际情况的,需与工商部门核实修改。四、完善税务信息 提醒:前面填写的“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总机构为上海市企业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此模块,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看是否需要填写。
必选项,默认勾选且不可取消:纳税人资格选择、扣缴税款登记; 可选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CA证书开户。(1)纳税人资格类型选择
(2)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其中,“会计报表报送期限”是根据前面所选择的纳税人资格类型自动带出的。(3)银行存款账户报告以及三方协议
(4)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这里要选择新办企业所需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如图所示,申请定额发票,后面无需填写数量信息,填写下方“定额发票累计购票金额”栏目即可。 上海这里规定,初次领购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购票数量分别为50份、25份,要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并自愿选择税控服务商;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还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大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领票员是前面信息采集中的办税人员,如果要调整人员,需在税务登记结束后再进行变更。 注意:勾选了“发票票种核定”的,登记结束后要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大厅确认(相关资料如下,不同地区要求的资料可能不一样,具体以当地为准);如果没有勾选,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度查询模块进行确认即可。
(5)CA证书开户
CA证书开户要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前往税务大厅办理(上海市要求)。(6)扣缴税款登记
预览并提交申请
在深圳注册公司后,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手续”企业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负责人身份证及任命批文;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总机构国、地税证和总机构章程;
总机构验资报告;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总机构《批准证书》(指外资分支机构);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内(外)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法人身份证;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公司章程及主管部门批文或有关协议;
验资报告;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批准证书》及商务局批文(指外资企业);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负责人身份证;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其他单位办理税务登记证须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许可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颁发)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任命批文;
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
会记证及其身份证;
注册资金证明;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深圳新成立的公司必须马上做税务登记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