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企业税务登记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3 20:32:12

非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税务登记财会制度备案怎么填

法律主观:“独立核算”与“ 非独立核算 ”均属于会计层面的概念,无论选择哪种核算方式,都不会影响分公司的纳税情况。实际上,税法有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汇总计算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公司无论怎么核算,都是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非独立核算的异地分公司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系指纳税人总机构在其注册经营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单独计算盈亏的机构。

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其主管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经总机构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审核后,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种类包括: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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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只能领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正确】√【解析】凡属从事生产、经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按规定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对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及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发给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在税务管理上有哪些区别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核算方式;因此,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