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经营行为就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
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批文或执业许可证;
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
申请成立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成立登记申请书;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章程;
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场所使用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非民营企业如何税务登记非民营企业税务登记: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银行开户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后,税务局就会受理,进行税务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4、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5、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后,办理税务登记备案,需要30分钟,费用为零。
税务登记证的用途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