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申报
登录“网上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申报”—“企业信息申报”—“修改”,进入信息修改页面,包括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企业驻宁情况、企业人员、待办事项五个部分: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依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章一致企业名称填写,一律填写企业法人完整名称(外省及本省外市企业在宁申领过营业执照的,其分支机构名称需在第三栏企业驻宁情况中填写)。
“营业执照注册号”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为15位数字;“组织机构代码”依据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代码填写,其后-X必须填写;“税务登记证号”依据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15位证号填写。(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填写规则:“营业执照注册号”位置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按钮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
“外地企业驻宁税务登记证号”依据外地企业驻宁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15位证号填写(没有可不填写)。
“资质证书编号”依据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填写,其后-X/X不填写。
“企业联系人”及“企业联系人电话”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
“投标联系人”及“投标联系人电话”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
“所在省份、市、区”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企业注册住所选择。
“企业注册地址”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住所填写。
“企业详细地址”按照企业资质证书上详细地址填写(此处注意对照资质证书的变更栏,填写最新情况)。
“隶属关系”依据企业资质归属选择。
“企业类型、建立时间”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成立日期填写。
“联系电话、企业传真、企业网址、电子邮箱”依据登记表或核验表“一、企业基本情况”填写,除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外,其他内容可根据企业所填内容填写。
“是否中央直属企业”依据资质归属选择“是或否”。
“安全员总数、质检员总数、施工员总数”均填写在宁人员数。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均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
“注册资本币种”依据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币种进行选择填写。
“营业期限有效期”依据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进行选择填写。
“年检情况”填写资质证书年检情况。
“年审情况”填写营业执照年审情况。
“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的注册资本必须填写,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其他内容可选择性填写。
“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状况”按统计报表数据填写。
“机械设备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该页面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务必点击“保存”后方可点击“企业资质”栏。
(二)企业资质
“资质序列”、“资质类别”、“资质等级”、“首次获得资质日期”依据企业资质证书主项资质等级中的内容选择填写。调整后务必点击“保存”。
“企业增项资质列表”依据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及企业变更栏中的内容对应修改并保存。
(三)企业驻宁情况
“驻宁情况”中的“机构名称”、“是否有效”、“有效日期”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外省及本省外市企业使用),“机构名称”依据企业法人在宁申领的营业执照名称填写,“是否有效”和“有效日期”依据企业法人在宁申领的税务登记证有效期限选择性填写。
“注册情况”各项内容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并与申请资料保持一致。
“工程类技术人员”、“项目经理”、“从业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中各项数据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并与申请资料保持一致。(“项目经理”中三级人数按小型项目管理师人员计算)
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务必点击“保存”。
(四)企业人员
填写人员信息时,先点击选择人员类别前的分选框,再按表格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其中技术经济人员和管理人员只填写在宁人员(至少一人)。如同类人员为多人,则保存后,点击“添加”重新填写后“保存”。
“法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与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一一对应填写。法人代表和企业经理的电话必须填写手机号码。
人员信息中“注册编号、证书编号、注册证号”及相关信息为可选项,根据实际填写,其他为必填项。
(五)待办事项
待办事项是查看申请办理相关流程进度的窗口,不需填写。
所有信息填写或修改完毕并保存后,回到“基本情况”栏,点击“提交”。(栖霞、雨花、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沿江开发区企业保存信息后,由各区住建(建工)局初审后提交上报;四川、河南、河北、安徽、通州、宜兴、金坛、盐城、溧阳、启东、江都、海门企业保存信息后,由驻宁办事处初审后提交上报。)
项目经理信息登记
本地企业所有的、外地企业已(拟)在宁承接工程的项目经理(包括建造师和小型项目管理师),在同时具有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的前提下,必须一次性全部注册在新年度并登记在《信用手册》上。
如项目经理以往年度已在本企业登记过,则进入“项目经理管理”—“项目经理年度注册”,输入“姓名”,点击“搜索”,找到该项目经理,点击“修改”,对相应信息进行修改后,点击“年度注册”。
如项目经理以往年度已在其他企业登记过,则进入“项目经理管理”—“调动登记”,—
“添加”,输入“拟调动人员”、“身份证号码”,点击“保存”—“提交”。(栖霞、雨花、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沿江开发区企业需通过区县主管单位进行调动审核)
如项目经理在以往年度未登记过,需新增,则进入“项目经理管理”—“项目经理登记”—
“添加”,输入“身份证号”、“资质证书号”,进入“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页面,录入相应的基本信息,点击“添加资质”,与注册证书信息一一对应录入相应信息(其中“证书号码”按证书上“注册编号”填写,如是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填写“临时”),“保存”—“提交”。
(栖霞、雨花、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沿江开发区企业保存信息后,由各区住建(建工)局初审后提交上报;四川、河南、河北、安徽、通州、宜兴、金坛、盐城、溧阳、启东、江都、海门企业保存信息后,由驻宁办事处初审后提交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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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的建筑业关于成都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建[2001]82号)及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川建厅建发[2001]0625号)精神,现对成都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企业就位范围
凡注册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按照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就位的企业包括:
按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综合类承包企业、专业类承包企业。
领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信、资格、许可、认可等证书在本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按照《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设立,并取得了资质证书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符合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所列条件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企业资质就位的原则和要求
建筑业企业应当严肃认真地做好申请工作,如实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资质就位期间每个建筑业企业只能申请一次,其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应同时申请。
建筑业企业定级后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其它条件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标准的,就位时可申请晋升一个资质等级。
原总承包企业不能达到新的总承包序列中相应类别最低级别资质标准的,应当按所能达到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相应类别、级别就位。
就位期间不接受新成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各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企业改制、成建制分立、合并的除外。
经审查,建筑业企业达不到所申请级别标准的,按企业实际达到的级别批准资质。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不是建筑施工的企业。不授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
每个企业的资料只能使用一次。集团公司取得资质后,其下属各公司均不能再取资质。
2000年度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年检以这次就位为准,不再年检。
此次资质就位工作将对企业采取网上申请和审批与书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将另行通知。
企业资质就位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就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特、一级企业一式5份;二级以下企业一式4份);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企业机械设备明细表;
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资料和企业的安全评估资料;
每个企业的申报材料,除申请表外,其余各项(含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以便存档。(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与就位同时申报的,要单独装订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步骤
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定于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就位准备阶段(2001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广泛宣传《规定》、《标准》和就位意见,使各区市县、各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均了解其内容,特别是从事资质管理工作的人员和建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切实掌握新的《规定》、《标准》和程序。
(二)申请与审批阶段(2001年8月1日至2002年5月3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建筑业企业申请,按照规定和标准,对建筑业企业分批进行资质审批,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受理全市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的时间:2001年8月1日至15日;2002年2月1至15日。
受理二级以下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时间
(1)2001年8月1日--8月20日
(2)2002年10月15日—11月10日
(3)2002年1月15日—2月10日
受理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资质就位时间
2002年3月1日——4月30日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02年6月30日至8月30日)
各区(市)县建委应当对资质就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写出工作报告,于2002年7月15日前报市建委。
资质证书换发
建筑业企业按照新的标准就位、设立、变更(转制企业)以后,由资质审批部门向企业发放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同时将旧证书一律收回。
自2002年7月1日后,旧的资质证书停止使用并作废。凡在期间没有就位的建筑业企业视为自动歇业,原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资质就位工作的管理
市建委将成立建筑企业资质审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筑管理处,并成立成都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组,以加强对资质就位工作组织领导。
在资质审批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应有文字记录,各级领导干部不得随意干预资质审批工作。
从事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规定》和《标准》。各级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对企业填报的资料、数据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建立岗位责任制,防止和避免失职和渎职行为。
在资质审批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管理制度,防止各种不廉政和腐败行为。对在资质审批工作中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筑业资质证年检申请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及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资料
办理程序:
企业先进入中国工程建设网(网址:www.cein.gov.cn)上传年检材料。
年检
三级企业及劳务资质企业材料齐全,市建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年检结论;二级及以上企业市建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工程建设网上报省建设厅年检。
盖章
已做出了年检结论的企业,其中三级及劳务资质企业持资质证书副本直接到市建委窗口加盖年检结论章;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将资质证书副本上交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市建委将在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省建设厅加盖年检结论章。
领证
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凭资质证书正本在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已盖年检结论的资质证书。
备注:
每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按建设部和四川省建设厅安排时间进行。
区(市)、县所属建筑业企业年检材料先呈报到当地资质管理部门,由当地资质管理部门送市建委年检。
涉及到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需省建设厅商同上述相关部门审核。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三级企业20个工作日内办理,二级及以上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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