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办企业税务登记信息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7:43:56

路径: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个人用户登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核名:名称自主查询—核准想要的公司名—填写公司基本信息,提交核名材料。

网报:核名通过后,通过告知书,在“企业开办”栏,选择“全程电子化”或“半程电子化”按照系统给的框架填写人事架构、手机、具体经营范围、住所证明、租赁合同等信息,提交。

签字:“全程电子化”网报通过的,让相关人员下载“浙里办”APP认证签字,审核通过后辖区行政服务中心邮寄执照到手;“半程电子化”网报通过的,打印网报材料,让相关人员签字后,携带材料前往辖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现场打印执照。

开户、税务登记、记账报税:执照拿到后往刻章店、附近任意商业银行、辖区税务局办理。

在杭州新设立了一个公司,现在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上哪些材料?谢谢

地税:

(一)各类单位纳税人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务登记证件收费优惠政策的企业

国税:

需提交材料

营业热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以上资料均2份)

需提交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3份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3份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1份

浙江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一、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二、税务登记期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必须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算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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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如何网上税务登记

1、打开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网上报税;2、点击网上税务登记;3、进入税务登记点登记类型选择;4、根据营业执照的类型选择登记类型;5、真实完整填写税务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发送地税机关;6、发送网上税务登记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