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企业,个人工商户,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等。
企业是至少市面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国企业,有限制公司,集体所有企业等。
个人人工商户是指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城乡开业营业的个人工商业主。
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是指机关,学校,部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现在三证合一了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去地税办理登记。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
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按照《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
企业可向国、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地税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哪些《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请问这些纳税人具体包括哪些?不需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何时办理税务登记?
答:凡从事工业生产、商业经营、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政电讯、出版事业、进出口贸易、娱乐业、服务业、以及其他有经营收入、劳务收益的应纳税单位和个人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这里,营业执照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准予开业的许可证,分《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具备法人条件的核发《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核发《营业执照》。这类纳税人涵盖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等。应当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应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领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凭证;
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要持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