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由于我们缴纳增值税时需要向有关机关递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定要学会这张表是怎么填写的才行。1、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填写本月数、累计数。2、销售货物产生的销项税。3、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本月合计数累计数。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本月合计数累计数。6、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月期初余额(留抵是借方余额)。二、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一)、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需要填报以下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附表(2)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特殊企业申报需要)(3)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二)、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小规模纳税人(定期定额户)需要填报以下资料:(1)《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2)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三、增值税是如何交纳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大家以后如果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话,就可以按照上述内容所说的那样去填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增值税附表二怎么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根据国税函[2008]1075号修订(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红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
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
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也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数据相等。
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
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辅导期纳税人第5栏填写本月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填写。
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辅导期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第9栏“6%征收率”不再填写。
第10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之。
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
第15栏“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第21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本表“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辅导期纳税人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
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填写为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企业购进供出口的货物。
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月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条件的也在此填写。
第26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包括外贸出口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28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辅导期纳税人第28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 ,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填写。
第31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辅导期纳税人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
第32栏“6%征收率”不再填写。
第33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本表“四、其他”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项指标,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
“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填写纳税人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二怎么填税务ukey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写如下: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