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科〔2018〕370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甘肃矿区建委: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关于联合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8〕337号),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清洁取暖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升用户端取暖品质,省建设厅制定了《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
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7日
附件
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
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关于联合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8〕337号),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清洁取暖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升用户端取暖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经济能力、基础设施、生活习惯等条件,在居民可承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的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方式,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兼顾并重。
坚持有序推进,试点先行。全面、分类、有序推进各地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开展项目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集中为主,优先进行整区连片的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不能集中推进的,探索适宜的提升改造方式。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要加大资金、资源、技术等对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的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建筑能效提升等清洁取暖领域,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