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税务变更地址的具体流程: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变更公司基本户并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证地址变更流程法律主观:企业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是关于相关的证件和资料我们可以提前准备。内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核发新的税务登记。4、变更主税务机关:一样领《税务登记变更表》,事先必须先清缴税款,务必把手里的发票清缴。准备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二、税务登记证地址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1、申请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本信息登记表(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必须与相关证照上的名称完全一致);2、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说明:法人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并非法人单位请提供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为港、澳户籍人员,提供回乡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台湾人士,提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外国人士的话,则需提交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合作企业的进行事务的合伙人是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中的代码证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6、变更单位名称:企业及个体的工商户必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原件;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审核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如果关联证照上没有登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则需要提供相关的任命文件原件。税务登记证地址变更所需资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法代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等,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变更税务登记证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变更地址流程税务变更地址流程如下:1、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到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到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4、变更公司基本户并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税务变更需要的资料:1、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任职书复印件;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涉及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性质变更的,除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应视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税务迁移,一般指的是纳税人公司在变更了经营地址之后,把税务登记迁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当地的税务局。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