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增值税税率。
通常购货时购买价格都是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进项税额时,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价:不含增值税价格=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购买一台机器,厂家报价30万元,那最终要付给厂家30万元。其中就包括机器价格和增值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0/(1+17%)×17%=43589.74元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公司企业购入货物的时候,购入的货物款里面包含的税额,这个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说,在以后这个公司销售货物的时候,从应交的增值税额里面可以抵扣掉这部分的税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准予抵扣的情况如下: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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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3%抵扣进项税额;
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工业企业外购材料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收料与付款同时进行。
企业外购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并支付货款或开具并承兑商业汇票,同时也收到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时,应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按应预交或垫支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额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
[例] 天华工厂购入甲材料4000公斤,6元/公斤,代垫运杂费2800元(其中运输发票上列明的运费为2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80元(4000×6×17%),已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材料验收入库。运费允许抵扣的税额为140元(2000×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266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20
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30880
[例] 天华工厂向本市某工厂购进乙材料3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元(3000×5×17%),材料入库,发票收到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乙材料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
贷:银行存款 17550
发票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经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发生时应依据有关发票,借记“在途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等;在途材料入库后,借记“原材料”,贷记“在途材料”。
[例] 天华工厂6月6日收到银行转来的购买光明工厂丙材料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票,数量为5000公斤,11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9350元(5000×11×17%),代垫运杂费为65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为500元,应抵扣的运费进项税额为35元(500×7%)。采用验单付款。验收付款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并验收入库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能申报抵扣。企业提前抵扣,如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除了应作转回的会计处理外,还在该张“抵扣联”上注明,今后永远不得抵扣。因此,6月6日购货的“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若作上述会计处理,容易与符合抵扣条件的购货混淆。为了确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可增设“待扣税金”账户。仍依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在付款时:
借: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15
待扣税金——增值税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丙材料 55600
贷: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待扣税金——增值税 9385
预付材料款。
因采购业务尚未成立,企业还未取得材料的所有权,企业在按合同规定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当企业收到所购材料并验收入库后,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预付账款”,同时补付或收回剩余或退回的货款。
[例] 新华工厂开出转账支票预付本市某单位购买甲材料货款3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单位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预付货款购买的甲材料7600公斤,已收到并验收入库,发票所列价款为3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950元(35000×17%),开出转账支票补付余款1095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单位 10950
贷:银行存款 10950
借:原材料——甲材料 3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
贷:预付账款——××单位 40950
国外进口原材料。
从国外购进原材料,也应依法缴纳增值税,应根据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记账。
其计税依据是: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消费税(如果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其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例] 天华厂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0000元,应纳关税150000元,消费税50000元。
增值税计算如下:
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0+150000+50000)×17%=204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