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报逾期有什么处罚 1、税务申报逾期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公司税务申报逾期后果有哪些?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税务事项的,逾期申报将发生什么后果?会被罚款吗?税务申报逾期后果1、税务机关将处以罚款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法网上报税申报纳税期间,可以网上办理抄报税、申报、清卡等业务,但过了申报期,只能携带相应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纳税申报。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将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造成影响。
即: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按照次数扣分。
缴纳滞纳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纳税申报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缴纳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申报逾期发生的滞纳金如何做账?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滞纳金的支出,是带有惩罚性质的支出,一般情况下,把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进行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贷:银行存款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滞纳金=应纳税额×天数×0.05%。
逾期报税罚款多少逾期申报税款的处罚如下:1、逾期申报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2、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报税会产生罚款,具体罚款详情如下:1、罚款金额:企业或个人逾期报税的罚款金额是按照未申报税款的1%每日计算,最高不超过未申报税款的5%。
如果企业或个人逾期报税超过一年,罚款金额是未申报税款的10%。
如果企业或个人故意逃避申报税款,还可能面临更高的罚款;2、税务部门催缴:税务部门会通过书面催缴、电话催缴等方式提醒企业或个人报税,并要求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报税。
如果仍未按要求报税,税务部门会依法进行罚款;3、行政处罚:如果企业或个人拒不缴纳罚款,税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查封、扣押财产、罚款等。
综上所述,企业或个人应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税,以避免产生罚款和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确实无法按时报税,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报税或者申请减免罚款。
同时,对于不同地区和税种,具体的罚款金额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