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分红税务筹划文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5 06:27:12

在创业过程中投资入股,股权分配和股权转让时,税务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许多企业家往往因为不懂税务,而交了很多钱。根据个人税收规定,当个人股东收到企业分配的股息和分红时,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因此,在每年年底,股东的分红在表面上看起来非常的可观,但在减税后它们大大减少了。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股东,也可以是公司法人股东。一般来说,企业实现年度利润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后利润按规定分配给股东。税率如此之高,股东分红如何税务筹划?今天小编为大家归纳:

随着税务审计的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的规划空间相对减少。目前国内对股东分红如何税务筹划回答基本上是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但是,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方法大多属于灰色地带。如果筹划不当,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学会合理地改变商业模式,通过公司将自然人的直接持股转变为间接持股,可以很容易地解决股东分红如何税务筹划问题。

股东分红税收筹划

情况1:适用于20%税率的分红,这种形式的节税方法有以下这几种方式:

如果所有股东都是企业。然后,在进行分红时,分红换一种方式,分红分配给法人股东。这时,没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它只涉及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很好的起到股东分红避税的目的。这种分红方式比较合理。

如果是有限公司的查账征收企业,则在进行股东分红时将分红分配给自然人股东。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扣缴并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这可以合理地避免为股东征税。

情况2:自然人股东分红的常见节税方法:

自然人股东在节税时有不同形式,主要有以下基本形式:

自然人股东在合作时可以通过合伙企业或一些基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节税空间,使他们的股东分红节税工作合理合法。

自然人股东可以将个人消费项目转换为企业。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变相的分红。这种分红方法可以避免征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总之,股东分红如何税务筹划并不是那么难,只要大家找对正确的方法是可以合理节税的。不过,税务筹划时候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种方式是非常好的一种避税方法,大家可以尝试一下。

公司股东分红,如何处理节税?

公司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所谓的股东分红,就是在分"净利润”,它是公司一年的经营成果的体现。一般净利润还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分红,是将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在分配中,如果股东是自然人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税率为20%,税率并不算很低,那么这部分可以如何合理避税呢?

注意:企业作为股东的(即企业间)分红不需要缴纳个税。

1合理利用工资支出:一定要充分利用工资合理避税。注意社保公积金都有上限标准,超标部分就不给你抵税的。

合理大额消费支出:比如以公司名义购买资产(车子)从公司角度来看,一方面,当期申报增值税,可抵扣不少:另一方面,给公司增加了不少费用。

而且买了车,还得交保险,加油,和维修费保养等,也是不少的费用,这些合理的费用支出,可以节省不少税的。

合理提高员工福利:从员工来看,员工生活质量提高,可调动工资积极性;从公司来看、增加费用开支,减少利润。

两种分配方案对比

接下来举个小例子说明一下: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0万。经公司股东会议,税后利润全部进行分配。

公司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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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分配方案对比

那么,公司如何分配利润,才能实现税负最低呢?

财务部门提出了两种分配方案:

第一种:采用净利润方式,120万元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后,90万元净利润以股息、红利的形式分配。

第二种:每月发放工资10万元,12个月共计发放120万元,以达到实现节税的目的。

两种方案申报纳税情况如下,第一种: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

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120-30)*20%=18万元股东税后收益=120-30-18=72万元。

第二种:全年共增加工资支出=10*12=120万元

发放工资后企业利润总额=120-120=0。于是股东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512)x*45%-18192]=33.108万元,股东税后收益=120-33.108=86.892万。

从对比看,第二种比第一种多收益14.892万元,而且以每月发放10万元工资,可降低企业所得税应税额(例中直接使得企业利润为0,也就是公司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虽然第二种,个税税率触及45%的较高边际税率,但是总体税负要低于第一种的股息、红利的分配税负。

还是要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结合具体的税收政策来定方案。

【1】

【2】

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股东分红节税方法如下:1、改变持股模式。

自然人直接持股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也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

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

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2、间接持股的方式如下:(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持股: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这个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是需要被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税项目计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20%。

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

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风险规避方法如下:1、搭建平台的合理性:一般在公司开立之前,可以做好组织结构上的筹划。

而如果通过注册企业来故意将股东的分红收入转换为企业的经营所得,那么就具有一定的风险。

股东在外面开立企业,与自己参股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从逻辑上也并不合理;2、税前扣除的合理性:虽然股东也可以有合理的税前扣除,但是如果通过故意提高税前扣除费用,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那么就是相关的风险。

因此,用于税前扣除的项目,一定要满足合理性和与企业经营的相关性,否则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税收不可避免。

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在事情发生前做好规划,同时,注意各种规划下的风险。

股东在开立公司之前,需要先了解分红的税收,并对未来的组织结构和税收安排做好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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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二、股东分红的条件股东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