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一、建筑公司营业税怎么算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算方法:总包方可以扣减分包方开具的建筑发票的营业额。分包方按分包业务的3%缴纳营业税。例如总包1000元,其中600元分包做分包营业税:600*3%=18总包营业税:(1000-600)*3%=12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1、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2、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率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3、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4、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法律客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一、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二、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公司要交哪些税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需要缴纳税种及税率: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5、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多少?怎么计算?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方法:总包方可以扣减分包方开具的建筑发票的营业额。 分包方按分包业务的3%缴纳营业税。
例如总包1000元,其中600元分包做
分包营业税: 600*3%=18
总包营业税 :(1000-600)*3%=12
建筑业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特殊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