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合同价格”条款的财税风险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的财税风险: 一是含有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涉及印花税缴纳的财税风险分析; 二是 “合同价款”既含有货物或设备价款又含有建筑服务价款的财税风险; 三是合同价款”既含有货物或设备价款又含有建筑服务价款的财税风险。
在识别以上财税风险的基础上,必须在合同签订环节找到防范以上财税风险的合同签订秘诀。
含有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涉及印花税缴纳的财税风险分析及其防范的合同签订秘诀 合同中的“合同价格” 条款是任何经济合同中的核心关键性必备条款。
该条款主要涉及到企业结算款的多少,决定了企业未来开具多少发票金额和缴纳印花税的多少,也是决定企业未来交易成功收入确认多少的依据,最终决定企业未来应申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依据。
(一)印花税缴纳的涉税风险分析 在签订合同的实践中,“合同总价款”在经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往往体现为两种签订方法:一种是在经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以包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形式记载于合同中;另一种是在经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分别以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增值税金额记载于合同中。
这两种合同签订方法应缴纳的印花税是一样的。
前者在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是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总价格,即增值税金额要缴纳印花税;后者在及哦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
因此第二种签订合同的方法比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节约印花税。
相关税收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金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价格本身不含增值税,因此,计算印花税的依据本身是不含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 (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第(二)项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印花税缴纳的涉税风险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来看,含有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涉及印花税缴纳的涉税风险体现以下两方面: 第一,如果在一份合同中的合同金额记载的是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则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额,企业将缴纳更多的印花税。
第二,如果在一份合同中的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金额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经济事项,而没有分别记载不同经济事项的合同金额的,则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这导致企业多缴纳印花税。
(二)规避多缴纳印花税的合同签订秘诀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来看,如果在一份合同中的合同金额记载的是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则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额;如果在一份合同中分别记载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增值税金额,则以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因此,为了节约印花税,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在经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分别以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增值税金额记载于合同中。
具体签订秘诀如下。
合同中的“合同价款(金额)”条款,一定要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分别签订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增值税金额。
签订合同价的格式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
如果合同中涉及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经济事项,则一定在合同中的“合同价款(金额)”条款分别约定不同税目的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增值税金额。
签订合同价的格式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的经济事项1的合同价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不含增值税金额的经济事项2的合同价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
含有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涉及增值税税率变化后的工程结算的财税风险及其防范的合同签订秘诀(一)财税风险分析由于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在国家增值税税率变化后,结算工程款时按照变化前的增值税计算还是按照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好多人不明白这里里面的税法原理,致使发包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之间在工程结算时,存在一定的财税风险:发包方与建筑施工承包方少结算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吃亏。
例如:2018年6月签到的含增值税金额的建筑施工合同为1100万元,2019年9月进行完工结算时,由于增值税税率由10%降为9%,因此,许多发包方认为:工程结算款为1100万元×【1-(10%-9%)】,即1089万元(1100万元×99%)。
其实以上算法是错误的。
标准正确的工程结算是:第一步:将原来合同中的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按照10%还原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第二步:将第一步计算的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乘以9%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增值税金额;第三步:将第一步计算的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款加上第二不计算的增值税金额结算工程款结算总金额。
具体的计算如下: 1100万元÷(1+10%)+1100万元÷(1+10%)×9%=1090(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发现,第一种计算方法比第二种计算方法少了1万元结算金额。
(二)财税风险防范的合同签订秘诀 1、在合同中的“合同金额”条款中,必须约定: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合同价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
在合同中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条款中约定:国家增值税税率变动的风险由施工企业承包方承担,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所确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增值税金额的结算,如果增值税税率下降,则按照下降后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时,则分三步结算: 第一步: 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的原建筑合同额结算工程进度结算金额。
第二步:按照以下公式结算增值税金额: 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原建筑合同额结算的工程进度结算金额×下降后的增值税税率 第三步: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结算金额汇总就是最后的工程进度结算总金额。
企业购销合同风险与防范企业购销合同风险与防范
购销合同是大部分企业都要面临的问题,企业如何预防和控制购销合同风险呢?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企业购销合同风险与防范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形式上的预防
资信调查
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企业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向合同相对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或者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以及委托律师作详细的尽职调查。
权利质疑
签订合同前做到"权利质疑",即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
员工培训
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素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保护自己的利益。
立据为证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与外地企业签订的合同,使用传真/扫描件方式签订后,应尽量用特快专递形式取得合同盖红章的原件。
严格审查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把关。
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
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
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聘请法律顾问/律师,降低经营风险。
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
(一)当我们是供方时
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包装物是否回收,包装的合理标示、包装物的商标印制、标识的著作权等问题都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交付方式(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经办人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因现在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对于送货到外地的卖方来说,应特别注意应尽量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货,以防止外地买方卸货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货款两飞”的尴尬境地。
付款时间。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一日/两日/十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质量异议。规定明确的质量异议期,有利于保护我方的权利;过了质量异议期,视为全部合格。避免以此拖欠货款,复杂化纠纷。
支票审查。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行退票带来的麻烦和损失: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3、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4、大写数字是否正确;5、印鉴是否清晰;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7、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其次,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
发票提前。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如: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发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据:“今收到A公司发票NO123456号,壹份金额5万元。B公司。张三。2005年4月31日。”(收据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公司的公章)。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据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
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违约责任。在合同违约责任一般分两种形式,一是定额,二是定比例。
逾期付款或者交货的违约责任,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定额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
定比例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管辖争夺
约定诉讼管辖地。《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应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
(二)当我们是需方时
定金条款。慎用定金条款,定金通常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对于交付定金和收受定金的任何一方来说,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双方对于履行合同的相关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尚不能确定,尽量不用定金条款,定金可能是双倍返还或没收,所以可以用“订金”即预付款的形式来代替。
送货上门。送货方式上尽量采用送货上门的方式,有利于争取管辖权和验收货物,掌握主动权。
先交货物(样品封存)。如果货物质量不利检验时,可以凭样品验收,签订合同时封存样品,双方签字。
预履结合。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项支付与对方履行义务相结合,尽量规定对方先履行义务,如先交货,后我方再付款,或采取分阶段付款的方式。
情势变更。根据合同法规定,在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质疑权利。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如果供方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预留尾款。尽量留有尾款,在货物交付后一段时间再付款,主要是为需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时,我方能争取主动。
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约定的预期利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管辖争夺。合同履行地或需方所在地。
权利救济。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积极行使诉权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即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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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企业在自身经营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潜在的税务风险出现。企业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对于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发票问题。 企业一定要注意发票的使用问题,企业的发票需要做到“四流一致”。 企业在使用或者开具发票时,一定要做到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货物流相一致。这样才可以避免企业因为发票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罚。如果发票在四流一致的情况下,即使你的供应商出现了问题,你也能依靠真实的业务资料,解决你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 2、关联交易存在问题。 企业的关联交易,由于存在转移税负的可能,企业存在相关业务时,一定要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进行。 企业的关联交易,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毕竟,现在由于我们各地税收优惠的差异还是很大的。企业在关联交易中,可以通过不合理的定价方式,从而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企业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涉及关联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而不能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3、印花税未据实申报的问题。 企业不能小看小税种,一定要有纳税意识。 印花税由于纳税金额比较小,有很多企业就会忽视印花税的问题。但是,我们企业的很多业务,还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申报时,一定要据实申报印花税。如果你的企业没有申报过印花税,一定要尽快补上。
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有哪些? 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来说还是利益在作祟。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 主观故意。企业为了可以达到偷税的目地,不仅不会躲避风险,而且还是主动把企业置于风险之中。对此企业财务人员很无奈。 投资者为了追求利益,必然会游走在风险边缘。这就使企业的税务风险,充满了必然性。企业的投资者,为了可以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地,税务风险在面前一文不值。
建设税务风险预测机制的必然性 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国家需要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的管控。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的时代,企业的大数据可以展现很多我们不易察觉的信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依靠大数据来加强税务风险预测管理。这样税务机关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