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
开展好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下面就为大家整理的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仅供参考!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xx年税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局20xx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4月以“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宣传月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第25个税收宣传月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和市局对税收宣传月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方位宣传和服务“营改增”为引领,突出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合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诚信纳税等宣传重点,宣讲税收政策,讲好税收故事,传播税收正能量,展示国税新形象,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发挥效用。
宣传事项
(一)“营改增”宣传。联合地税部门分期分批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解读;邀请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级机关工委、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全县“营改增”重点企业走进国税,主动开展“营改增”专题和国税部门转变职能、减政放权和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报道全系统“营改增”推进情况,营造内外合力推进“营改增”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纳服科、一分局、征管科、监察室)
(二)税收管理改革宣传。宣传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优化纳税服务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宣传落实总局各类税收改革试点、打好省局税收管理改革“第四战役”、如东国税先行试点和首创的改革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税收决策、管理、服务公开,在纳税人中启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高度重视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和共同应对的舆情管理机制。(责任科室:征管科、办公室、一分局)
(三)便民办税宣传。联合地税部门召开如东县国税、地税合作项目新闻发布会,在县两台、一报、一网形成宣传全覆盖。继续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挖掘解决纳税人办税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的好做法、好措施,大力宣传网上办税、自主办税和“纳税人网上学堂”等便民办税措施,力争在《如东快报》形成连续报道,在《南通日报》、《中国税务报》有声音。聚焦县委县政府关切,与县社科联合作,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税源壮大,开展对“营改增”、与周边县(市)税收产业比较、扶持重点行业发展、总部经济、关联交易等领域的政策研究和合理运用,形成税收调研分析报告,供党政领导参谋决策。(责任科室:一分局、办公室、财务科、纳服科、八分局)
(四)诚信纳税宣传。联合地税部门评定20xx年纳税人信用等级,宣传诚信纳税典型企业,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普及税法,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加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继续助力各大银行做好“税e融”纳税信用服务产品推广工作。(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一分局、稽查局)
(五)积极参加上级局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和组织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加大对市局评选的五类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广泛收集税务正面典型人物,挖掘“最美税务人”。(责任科室:各分局、各科室)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做好税收宣传规划,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既抓工作又抓宣传,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及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推进。要严肃宣传纪律,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严格规范税收新闻发布管理,统一宣传口径。
(二)抓好协作配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整合宣传资源,壮大宣传力量,强化系统上下、左右、内外的协调配合。加大国税、地税部门合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有序推进落实好国、地税宣传合作事项。主要是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税收宣传,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宣传国地税合作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联合开展税法普及教育。
(三)提升宣传能力。加强税收宣传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战锻炼等途径,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工作水平。借助社会宣传新媒体、新介质、新平台,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提倡“短、实、新”,反对“假、长、空”,扩大税收宣传范围,提高税收宣传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增强工作实效。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围绕税收重点、热点、难点,在倡导节约、控制成本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税收宣传活动,提升税收宣传层次品位,打造税收宣传精品项目。健全完善税收宣传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转化运用,形成税收宣传工作的正向激励机制。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以“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的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纳税人了解税收、咨询政策、办理事项的现实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青海国税各项改革实施的新成果和新成效。为此,省局将举办“银税互动”签约仪式、刊播诚信纳税促发展公益广告、开展税收信用建设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宣传月主题和内容
以“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税收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紧紧围绕全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突出诚信纳税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报道税收信用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开展“银税互动”签约仪式、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等举措的成效。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宣传全省国税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成效,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诚信纳税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七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宣传事项
(一)联合举办“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联合省地税局、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举办“银税互动”现场签约仪式。通过促进税务、银行部门职能职责的相互融合,探索建立对守信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促进纳税人更加重视和积累自身良好的纳税信用,全面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而在全社会倡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让守信纳税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便利,积极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氛围。
(二)联合宣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进展和成效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地税合作规范》相关要求,依托税收宣传月,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首轮宣传战。集中声势,突出重点,抓好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等重点改革事项的宣传,同时宣传好各地结合实际为纳税人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税收共治格局的改革亮点,打响“当头炮”,下好“先手棋”,演好“重头戏”,为实施改革打好舆论基础。加强改革宣传的整体策划,处理好统分、条块、点面关系,按照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要求推进全年改革宣传,并结合涉税舆论热点释放改革推进信息,使公众关注、了解、支持改革。宣传月期间,统筹安排《方案》实施推进情况宣传,形成一波集中宣传声势。
(三)联合刊播税收公益宣传片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宣传片,联系省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在各市(州)电视台播出。同时,在楼宇移动广告媒体、各地国、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定期循环播放,为推进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由省国税局、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牵头制作税收3-5条公益广告语,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各地广播电台播出。
(四)开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系列电视新闻报道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中旬
承办单位:省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稽查局、税收科研所等相关处室;各相关市(州)国税局
活动内容:由省局办公室协调联系省电视台,在《新闻联播》等栏目中连续刊播“诚信纳税铸就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新闻报道。主要报道纳税人诚信纳税促发展、税收信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生动故事,采访国税部门落实《方案》改革举措,推进诚信纳税机制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等。联系省内专家学者谈税收信用在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协调省局纳税服务处、稽查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
(五)利用《人民日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积极与《人民日报》驻青海记者站加强联系,邀请记者集中采访,在《人民日报》刊发新闻报道。各地国税局要主动发掘工作亮点,积极给省局提供采访线索,以便及时安排采访。
(六)利用《中国税务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科研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紧密围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的主题,组织全省国税系统通讯员,不断加大组稿力度,力争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实效性强的综合性稿件。同时,积极与中国税务报社沟通协调,提高在《中国税务报》的稿件刊发率,动态宣传青海国税工作。各地国税局要主动发掘工作亮点,积极给省局提供采访线索,以便及时安排采访。
(七)利用青海广播电视台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
主办单位:省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紧密围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的主题,精心制作和推出一系列认可度高、传播性强的音频新闻。集中在省广播电台等媒体刊播,广泛覆盖全省广播电视听众,充分展现青海国税在推进改革、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好声音”,为税收宣传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国税局要主动联系协调地方相关媒体,与省局宣传步调同频。
(八)利用《青海国税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科研所;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按照税收宣传月活动整体安排部署,开设“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专栏,多渠道、宽视野、全方位地展现青海各级国税部门的典型做法和优秀经验,适时邀请省局局领导、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市(州)国税局“一把手”撰写专题性评论文章,在全系统内营造浓厚氛围。
(九)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主办单位:省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同时,青海新闻网和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税收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以及税收政策,覆盖网友群体。各地国税局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在门户网站(外网)统一开设专题栏目,集中进行宣传。
(十)集中开展税收信用建设系列深度报道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依托中央驻青媒体、《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法制报》、《青海国税报》等报刊,全面掀起税收信用建设宣传热潮。重点报道青海国税部门近年来税收工作,特别是《方案》落实中涉及税收信用建设的情况,包括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开展“银税互动”活动、与商业性银行联合开展信用互动合作、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等举措的成效等。深入报道各地国税部门利用税收信用深化便民办税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邀请省内专家学者撰写税收信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反映税收信用建设的综合效应。
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作,实现联合宣传的常态化。各级国税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以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和平台,不断加大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力争推出一系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认可度好的联合宣传精品。同时,各级国税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部门处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主动与地方税务局有关部门进行对接,积极探索和实践联合宣传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切实反映出青海税务部门在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新成效和新风采。
(二)加强领导,实现组织机构的常态化。各级国税机关要健全本单位税收宣传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宣传工作开展、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问责,加强教育引导,变被动宣传为主动宣传。
(三)统筹部署,实现方式方法的常态化。以税收宣传月为抓手,安排部署好全年的宣传工作,以点代面,以宣传月集中宣传带动全年日常宣传。一是处理好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的关系。集中宣传要突出重点、多出精品、扩大影响,日常宣传要坚持不懈、规范有序、多方参与,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不能相互替代。二是处理好上级策划和下级落实的关系。省局、市(州)国税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发挥策划、组织、带动作用,各区(县)国税局主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不提倡层层策划、层层创新,避免重形式轻效果。三是处理好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关系。各级国税部门要依托《国地税合作规范》,主动协调联系地方税务局,主动探索和实践联合打造宣传精品,实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个声音,形成税收宣传合力。
(四)丰富载体,实现宣传平台的常态化。宣传月期间,注重加强与主流媒体和大众传媒的协作,了解各新闻媒体的个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策划和采访配合,实现税收宣传需要、新闻媒体关注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新闻点”的有效对接,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在中央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要充分利用好《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这三大传统媒体,加大投稿力度,通过在《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组织专版稿件、在《青海电视台》组织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反映国税工作、展示国税形象,使广大社会群众了解国税工作、支持国税工作。同时要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彩信、FLASH短片等新兴载体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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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法理财治税,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筹推进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耒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诚信纳税”为主题,大力加强财税法规宣传,普及财税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我市良好的财税工作法治环境,推动财税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
(一)宣传改革原则。围绕“十三五”进步之年开启的各项改革设计宣传活动,把握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建设。
(二)突出便民原则。以纳税人为中心,集中报道“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国税、地税合作推进情况,让纳税人获得更多尊重感。
(三)宣传法治原则。加大普法力量,宣传税收的强制性,推进财税法规普及教育,大力开展财税法规“六进”活动,增强全体市民依法协税、护税、纳税意识。
活动方式及时间
(一)挂横幅:在市委、人大、政府、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房产管理局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所有非税执收单位大门口悬挂税法宣传横幅或滚动电子宣传屏幕,其中财税办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横幅的挂放并督促检查征管主体单位和协管责任单位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的悬挂情况,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所有非税执收单位的悬挂情况。(活动时间:4月上旬)
(二)摆板报:由财税办统一组织财政、国税、地税制作宣传板报,分别在市委、人大、政府大厅;五一路、城北路等主要干道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高铁站广场、火车站广场、汽车站广场巡回展示宣传,并在上述地点适时适地设置咨询台,发放印制的宣传手册。(活动时间:4月中旬及下旬)
(三)有图像:在耒阳电视台和耒阳政务网站公开晒税和公布新政策文件,尤其要在网络电视的开机扉页打出醒目的.今年宣传主题词: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四)送公开信: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由乡镇办事处负责发放至本辖区内每家生产经营户;在国税、地税的办税大厅以及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台,发放其他相关宣传资料。(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五)见文字:在《今日耒阳报》刊登2015年纳税和2017年定税的内容,公开晒税,将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文件等新政策规定见诸报端。(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六)进企业:结合今年“营改增”等一系列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专门制作宣传手册进入机关和重点企业宣讲,并由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举办相关知识培训,具体由国税局负责。(活动时间:4月下旬)
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相关单位尤其是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副职负责抓宣传,安排相关股室抓落实,做到有班子、有人员、有活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并检查结果。
(二)形成合力。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效果。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 2017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新常态 新税风”
活动对象
区相关部门、各级干部、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业户和全体职工、社区居民。
活动时间
2017年4月
活动内容
成立税法宣传服务队。在辖区各大营业场所、纳税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税法宣传站,制作税法宣传小册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结合全区工作情况,组织纳税人宣传、学习、交流税收业务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辅导。
通过多媒介宣传税法。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及商场内电子大屏幕对税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活动项目。全区相关部门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地域人文资源和优势,推出一系列创意新、内容好、形式佳、效果强的活动项目。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
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为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区相关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收到实效。
(二)密切联系,同步实施。各部门要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制作标语口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做到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
(三)立足实际,提高认识。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结合当前经济与税收工作发展的实际,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明确活动主题。
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
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
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
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
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
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
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
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
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
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
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和民生改善“两个大局”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政风行风中取得的成效等。
(二)加强涉税舆情管理。
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切,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提升攻关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涉税舆情。
(三)改进宣传作风。
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把握群众脉搏、倾听群众呼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打造宣传精品。
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
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税收宣传过程中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努力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一)健全宣传保障机制。
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两手抓”,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fwsIr.com)严格按照《四川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
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下去。
(二)适时开展特色宣传。
要根据不同阶段税收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策划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充实宣传力量。
要加强向地方党政领导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税收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
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宣传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和专业培训等有效方式,提升税收宣传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面大、影响力强的优势,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社会效果。
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实现部门力量和社会资源的互补,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四)及时报送宣传信息。
各扩权县局要及时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活动信息,各单位应按期向市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的情况,及时报送重大新闻线索,以便市局统筹安排宣传力量,适时推出内容新、价值高的重大活动和重点新闻,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地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