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一般可以使用以下的三种情况交税:
查账征收的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
核定征收。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通常会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户需要交以下三种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附加费:个体户一般涉及的附加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个体工商户交税方式有如下几种:
(一)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三)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交税方式如下: 1、去税务局带上你已经开出去的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报。
可以让税务局给你开通网上报税,开通后就可以在网上划款(需要基本户要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3、如果是从事生产、加工、商品流通,则要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向地税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如果是从事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生产、加工、销售以外),则只向地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即可,不需要向国税交税。
个体户交税的标准: 1、增值税,销售商品的个体户需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个体户需要缴纳5%营业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此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数额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免征,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享受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待遇。
不交税的后果如下: 1、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总之,个体户交税可以通过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等方式交税。
若当事人不交税会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