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本月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二、实际交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缴纳以前年度印花税的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做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因为是属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计入当年的期间费用。
企业交纳印花税会计分录处理,通常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如果金额比较小,比如定额贴花的营业账簿和产权许可证照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关键点),如果金额小购买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即可。
实际缴纳的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根据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税率直接计算缴纳的,这时很多企业就会先通过“应交税费”计提本月的印花税,次月实际缴纳时再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扩展资料: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
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如何做?对于印花税,应当计入到“税金及附加”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那么印花税的账务处理应当怎么做?印花税的会计分录1、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2、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贷:银行存款等有哪些印花税的缴纳方法?1、自行贴花:一般适用于贴花次数较少,或者是应税凭证较少的纳税人。
在凭证书立或领受的同时,由纳税人根据凭证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计算。
汇贴或汇缴办法:一般适用于贴花次数频繁、或者是应纳税额较大的纳税人。
对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完税的,纳税人可持证到税务机关,_取开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委托代征办法:主要是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税金及附加科目是什么?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期末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应该没有余额。
印花税怎么做账法律分析:1、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核算缴纳印花税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而是于购买印花税票或者以缴款书汇总缴纳印花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账户。
因为“应交税金”账户虽然是核算企业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金,但并不是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金都必须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
只有必须预计应交税金数额,并与税务机关发生清算或结算关系的应交税金,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而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按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的。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办理完税手续。
可见,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既不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即使采取汇贴或者汇缴办法缴纳印花税,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