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 (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
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
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开具农产品若是自产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需要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出卖人的证明、农产品的自产证明等资料,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若对方不是自产的,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开具法律分析: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流程: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3、其中购买方为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销售方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销售方信息处,名称填写农户身份证上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打印出来之后,在盖章处加盖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