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其中个人参保必须是海宁市户籍、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海宁市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海宁新开社保。
办理条件:
海宁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条件:
单位符合在我市参保的条件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单位成立文件。
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表。
海宁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
海宁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办理流程:
办事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带齐相关材料到“参保登记”窗口办理
由经办人员和科长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发放保险登记证
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缴纳首次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