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车船税申报表需要注意提供车船资料登记、单位纳税人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提交其他资料登记,在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纳税人要参照车船税税务表,同时根据各地各类车辆缴费标准缴纳。
具体填写车船税申报表四点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点:车船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的,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等其他有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假设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车船技术指标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第二点:单位纳税人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第三点: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四点:新购置车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购买船舶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车船税缴纳是我国法律规定缴纳的税种之一,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之一。
车船税缴纳可通过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或者各地税务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进行。我国法律规定车船税按年征收,纳税人需要在申报纳税期限内一次缴纳全年税款。
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车船税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如何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上海
纳税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车辆若有新增、 过户、 报废、 丢失等情况, 应先办理相应的登记(包括变动和注销登记) 手续后, 再办理纳税申报。 在办理上述手续前, 若存在欠缴税款, 则首先应清缴相应的欠税, 再办理登记、 申报手续。
缴纳车船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 1月 1日启用)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微型客车除外)、 电车的, 如发动机排气量大于 100 0毫升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对照《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确定应纳税额; 如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等于 1000 毫升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中的“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确定应纳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8 〕4 8 号) 的规定)。 上述发动机排气量应按照国税发〔 200 8 〕4 8 号文的要求, 以如下凭证上相关项目所载数额为准:(1)《机动车登记证书》;(2)《机动车行驶证》;(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4 )《车辆进口凭证》。
2.车辆类型为“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微型轿车” 的, 按《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微型客车”确定应纳税额。
3.车辆类型为“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 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自重(整备质量) ×每吨每年税额(见《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4 .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 按每辆 9 6元计算。
车辆自重(整备自量) 尾数在 0.5吨以下(含 0.5吨) 的, 按照 0.5吨计算; 超过 0.5吨的,按照 1吨计算。 1吨以下的小型车辆, 一律按照 1吨计算。 (三)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从车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三、 补缴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20 07年以前年度的税款)
应纳税额的确定
1.车辆类型为客车的, 按核定载客人数减去 1(驾驶位) 后, 对照《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确定应纳税额。
2.车辆类型为乘人三轮车的, 按每辆 60元计算。
3.车辆类型为货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4 .载货汽车( 不含牵引车)如附挂拖卡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核定载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1+ 0.7 ) 5.车辆类型为牵引车的,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 准牵引总质量×每吨每年税额(见《深圳市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包括载重吨位)、 准牵引总质量尾数不足 0.5吨的, 按 0.5吨计算, 超过0.5吨的, 按 1吨计算。
应税的车辆, 自核准行驶之日起, 当月 满十日的, 应纳税额从当月 起计; 当月 不满十日的, 从次月 起计。
新购置的机动车辆, 拥有人应从公安部门核准行驶之日起 30 日内, 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所) 申报, 办理纳税或减免税手续。
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税款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车船税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 纳税人识别号 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