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电子税务局也对相应的申报功能做了更新和调整。
概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不需要进行税种认定,通过采集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及相应的附表,即可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
事项
环境保护税的减免税事项从原来填写《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调整至《税源采集表》中的《申报计税及减免表》中。填写各类污染物数据的同时,按行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
建筑扬尘的环保税纳税人,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抽样测算。原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表头中的“是否勾选抽样测算法计算”勾选“抽样测算”,并填写《环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申报。统一申报方式后,在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主表)》中的“污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勾选“抽样测算”,在《申报计税及减免表》中申报。
统一申报方式后,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的数据,如发现数据有误,可通过“申报更正”进行更正并重新申报。
环境保护税原来的申报表分A类表及B类表。以前税款所属期申报过A类表及B类表的,通过原来的A类表及B类表进行更正申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的数据,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更正。
统一申报方式后,《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的表格数据可实时保存,避免因数据填写时间过长导致保存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