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出租房个人的身份证号码 , 纳税人名称是出租房个人的名称 ,要到税务局窗口申报。
房产税是按照税务给你评估的原值或购买房屋的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等级分的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填写说明: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扩展资料: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法律主观:房产税申报如下: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源明细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纳税人填写收优惠栏目;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凭证。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 身份证 、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 经营范围 ; (七) 注册资金 (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有什么内容?房产税有啥特点呢?现今买房子一点都不简单,因为买房子前需要买者去了解,要不就是去调查一番,在购买过程中,再去了解一些相关房子的事情。
这些事情都比较麻烦,而且会牵扯到相关法律。
那就让我们来一起来看一看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吧!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有什么内容?1、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表格内容有:房产编码(必填)、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及坐落地址、房产用途、建筑面积等,计税比例,填上应纳税额,填表后盖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并规定房产税应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确定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这个价值既考虑到房产的自然损耗因素,又照顾到房产后期的因素等。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的方式。
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余值适用税率(12%)=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12%)扣除比例一般按30%,税务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计算。
房产税有啥特点呢?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
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