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是:1、进行税务申报;2、对发票、金税盘、税控盘进行处理;3、在办理税务迁出的同时,对社保办理迁出手续;4、申请办理清税证明;5、向新址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完成税务迁入。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迁移需要办理手续:1.纳税人首先需要到原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迁出所需的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对结存发票、税控设备、税款、税务证件进行清缴。
如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2.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无误,同意迁出。
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需要资料: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受理资料,资料完整无误,即时办理迁入。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变更地址税务迁出流程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跨县(区)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
纳税人办理时限: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 (一式三份)。
(三)附送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核准的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2.发票领购簿、未核销发票及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3.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的金税卡、税控IC卡;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跨县(区)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并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
纳税人办理时限:在原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之日起30日内。
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附送资料: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一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税卡、税控IC卡;4.《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般纳税人跨区迁移需要在税务局办理哪些流程一般流程如下:
按发票缴销流程缴销空白税控发票。
按照防伪税控的缴销流程,授权修改时钟。
修改时钟后提前抄报当月增值税、注销发行税控设备。
地址变更,变更税务登记。
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复核并重新发行,本月仍需按正常流程抄报税。
:
《变更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规范:
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变更税务登记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缴销处理,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办税服务厅结清税款,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通知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