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票面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有种征收率为3%的专票,可按9%或者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不按3%票面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很多管理、财务人员已经猜到了,那就是纳税人从增值税小规模购进的农产品取得征收率为3%的专票,可按9%或者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通俗地讲: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征收率为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