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协定怎么享受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8 07:55:47

按税收协定可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履行的纳税义务。

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主体为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哪些情况下

纳税人需要享受上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纳税人应是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收居民;

(二)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纳税人应是相关股息的受益所有人;

根据上述规定,则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限制性条件中规定了股息收取人应为该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方可。

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你知道吗

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时,如果取得相应的收入且在投资东道国负有纳税义务,为适用我国与东道国签署的税收协定以减轻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一般简称为《税收居民证明》。因此,取得《税收居民证明》是“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享受协定优惠待遇的前提。持有《税收居民证明》,企业和个人就可以在东道国申请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已与102个国家正式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香港、澳门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形成了基本覆盖中国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经营大多数区域的税收协定网络。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办理《税收居民证明》,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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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第六条规定,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认为自身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报告表和资料。非居民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

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时,申请人需要出示和提交的资料为:1.企业(1)需出示的资料①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其授权代表出具的专用证明;②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要关注五个变化

1、范围扩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已废止)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规定的待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