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的作废方法需要视情况而定:1、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作废:向税务机关提交已开具发票各联次,符合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5、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6、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可以有两个方式:第一,可以通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来进行作废;第二,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来进行作废。
如果需要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作废了之后,务必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条件: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的材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代开发票申请表》。
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货物需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增值税专票怎么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1、可以通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来进行作废;2、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来进行作废。
如果需要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作废了之后,务必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