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A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C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得分30分以上60分以下;D级纳税信用为评价指标得分30分以下和直接判级确定的。未发生《纳税信用评价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二、纳税信用评价的周期是多长呢?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过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四、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的情形 在评价所属期内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判为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构成犯罪的 2、存在偷税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查补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总额10%以上,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4、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税务处理结论缴纳或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稽查执法行为的 6、有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7、被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8、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9、由“走逃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 10由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怎么评定的?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就出台了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国企业纳税信用持续向好。
那么纳税信用等级是怎么评定的呢?企业纳税信用等级1.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2.B级:考评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3.C级:考评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4.D级:考评分40分以下的或直接判级确定;5.M级:新企业年度内无营收入且70分以上。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如何提升?税务机关会根据纳企业的纳税情况,账簿管理情况等对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因此企业必须到以下几点:1.按时缴纳已申报的应纳税款;2.按时填报财务报表;3.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企业能够主动纠正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非正常户等19种失信行为的,仍可在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修复申请,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但如果企业被查实有“逃避缴纳税款”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良行为,会直接被评为D级,且保留2年。
资料参考: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企业信用等级怎么评定法律分析: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法律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