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评估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评估企业税务遵从风险,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具体步骤如下:
资料搜集:收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业务合同、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纳税申报证明等相关资料。
分析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确定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点。
评估风险:对存在的税务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发生概率,判断风险的严重程度。
制定对策: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实施对策:将制定好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到实际操作中,确保企业的税务风险得以有效控制。
监测评估:对实施的对策和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税务风险得到长期有效控制。
税务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核心是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税务情况,找出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其他有关风险因素。3.2 企业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3.3 企业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昆明注册公司】新办企业的涉税问题有哪些新办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它们在税务问题上可能存在不少盲区。
曼德企服整理了新办企业五道常遇涉税题,一起来看看。
新办企业纳税人是否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新办企业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般纳税人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新企业是否需要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深圳市自2015年10月1日起,统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办企业统一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一套申请资料,填写一份表格,办理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审批后,企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新办企业如何进行发票领购?需要领购发票的新办企业纳税人,应当携带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发票领购簿》。
发票领购时,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购簿》、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企业需领购增值税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新办企业有哪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
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
新办企业什么时候进行首次纳税申报?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2015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实施“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改革事项。
纳税人在税种生效前如未发生纳税申报义务,则不需要办理零申报。
若纳税人发生以下事项时,应该办理首次纳税申报:1、领用(代开)发票;2、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3、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4、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5、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
除上述业务外,如纳税人实际已经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义务,也应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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