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青岛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要求的,录入信息内容,即时办结;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将加盖印章的《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反馈纳税人,当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已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收缴并核销纳税人提交的临时税务登记证件。
所需资料: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扩展资料:
办理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税务局-单位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
山东省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法律主观: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一、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税总函[2015]482号明确,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至于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二、三证合一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三证合一的意义三证合一”的效果是化繁为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企业创业活力,鼓励投资,降低交易成本。结束了过去工商登记信息,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局税务信息之间的孤岛现象,这样就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整合打下基础。[13]“一照一码”改革后,商事主体可凭借标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和办理相关业务;公众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政府和其他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商事主体的信用信息;社会各界都可以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挖掘和业务协同。尤其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建立并关联商事主体的相关信用信息,可与公民身份证一起实现“两码管两人”(自然人和法人),拓宽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征信范围,实现信用监督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来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在法人和其他组织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渐健全完善后,可真正意义上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至于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青岛怎么办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
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
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
税务注册登记材料提交税务局,区税务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税务局审批,市税务局审批通过过,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将税务登记证下发至区税务局,最后领取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