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经股东会表决同意股权转让。
进行股权转让公证/见证。
对出资的股权进行评估。
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交税)。
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未公正,现将材料送审,合格后由全体股东现场签字)
股权转让公证所需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书。
被转让股权所在的公司资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章程原件(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章程);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受让方、转让方的身份材料。
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企业。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程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决议。
如果转让方、受让方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