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能开具红字发票吗跨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冲红;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上述规定并没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只要不符合作废条件,无论是跨月还是跨年,均可冲红.跨年的普通发票冲红,在网络发票开具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即可.税务申报表的处理:如果同时开具兰字发票的,则一正一负,等于0.如果只开红字,且没有本月正数可冲,则在申报表中填写负数了.跨年的发票还可不可以入账呢?一般是可以的;一般来说,发生跨年度取得的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但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2013年取得的,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跨年度能开具红字发票吗?是的,跨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冲红,具体的操作规定在这里小编就不重复了,因为在上文中小编都有整理,另外。
增值税负数发票如何开具?日常的销售过程中,会发生退货的现象,如果销售这批货物开具的发票是跨月的且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的话,本公司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而现在我们开票都是通过网上税控系统在进行操作。
要开具负数发票,要先填写红字信息表的申请,然后再开具负数发票。
今天深空网整理了详细的图解,不了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开具负数增值税发票的网上操作流程吧。
如何开具增值税负数发票?第一步:填写红字信息表申请1、登录如下图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
点击”[发票管理]模块-选择[红字发票管理]_选择[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出现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我们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方申请或者销售方申请。
①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和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一)如果已经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即可。
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二)如果还未抵扣,我们要选择具体未抵扣原因,再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再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②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确定]后,数据库中会有对应蓝字发票。
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
我们无需另外填写。
如果是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除了销方信息自动带出,其它各项信息需手工填写。
如果是购买方申请,除了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也需要手工填写。
红字信息表填写完成后,还需要税务机关审核,有两种方式申请审核:一种是打印、导出资料,再带齐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另一种更加便捷,就是直接使用[上传]功能联网上传,税务机关网上进行审核,提示“审核成功”之后,可以直接在“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第二步:开具负数发票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点击导入,点击“负数”-”导入开具”,选择确认,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打印,即可完成负数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怎样开红字发票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发票跨年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跨年后系统无法找到原来对应的蓝字票,可以在提示未找到后手工重新照原来票的内容录入,只是数量和金额录入时前面加个“-”号,然后备注栏里录入所冲的蓝字票代码和号码。
红字发票的介绍: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
购买方
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