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手续办理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的账户,点击“我要办税“中的””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和调整定额”,根据引导填写核定年限以及材料后即可提交。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这两种。 核定征收手续办理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的账户,点击“我要办税“中的””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和调整定额”,根据引导填写核定年限以及材料后即可提交。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以及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这两种。
核定征收怎么办理 核定征收的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站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 ; 2.右上角点击登陆,选择登陆身份信息,输入登陆密码,获取验证码; 3.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和调整定额”; 4.选择纳税人类型,根据主营业务进行选择; 5.选择核定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次年需重新核定; 6.应纳税经营额根据预计的月收入填写; 7.提交等待审核。二、核定征收方式有哪些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总结,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税*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三、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如下: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如下: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怎样申请核定征收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征收需要先进行征收方式鉴定,一般一年一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怎么写尊敬的税局领导:您们好!我是XXXXX有限公司财务部中的会计,由于我公司才刚刚成立,会计账薄不健全,许多资料残缺,不能确定税款征收方式,只能实行核定征收,希望税局领导能体谅我们的处境,批准我公司实行核定征收。公司运营以后,公司发展进入正轨,会计账薄健全,公司资料完善,我们再遵循领导的指示,采取合理合规的税收征收模式。请求税局领导批准我公司实行核定征收!此致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财务部申请日期:2014年3月7日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范围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税务部门会给出一份应税所得率表,比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7-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10-20%;饮食服务业10-25%;娱乐业10-25%;其他行业10-30%。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只有会计账薄不健全,许多资料残缺,不能确定税款征收方式的企业,才能实行核定征收。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要准备什么资料《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3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1份;
《财务会计决算报告》1份;
《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表》1份;
房地产企业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报税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十条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此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符合、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纳税人收到《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