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选择型融资方式的选择。
一般说来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内部资金、负债融资、权益融资。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融资筹划。
自有资金融资可以避免风险,但是这种方法风险小,收益也小。
负债融资主要是向银行贷款以及在同行之间拆借资金,这种融资方式最主要的好处是利用利息的财务杠杆作用达到节税的目的。
权益融资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来筹集资金的形式,这种筹资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大型的上市公司。
因此,在这三种融资方式中,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筹划。
如果企业有条件选择负债融资,在借款利率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抵扣,增加企业成本,达到了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会计政策选择。
由于会计政策具有选择权,因此企业对于同一项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会计处理方法。
例如,存货的核算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因此,企业在通货膨胀时注册成立或企业申请会计政策变更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时,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在物价变化不定时,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核算成本,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成本,减少所得税。
同样,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为了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行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
这样,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种无息贷款,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收入。
收入确认期限。
一般说来,会计收入确认有不同的时期,一旦收入确认,不管资金是否回笼,都要上缴应缴的税款,加大企业筹集资金的成本,减少了税后利润。
所以,收入确认,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税收筹划。
例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委托销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为了实现合理纳税期间,企业可以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货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减少筹集资金的成本,增加企业税后利润。
政策利用型投资地点: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优惠条件的规定,选择在不同地点进行投资,享受低税负的优惠条件。
例如国家规定在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等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区,获得税收优惠。
投资行业:税法规定对于设立在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在2001年~2010年间减按15%征收所得税;在西部新办的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不同的行业,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人员构成:现行税法中有一些安置待业人员、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合理应用。
减免税优惠:国家对不少产业实行减免税优惠,企业可充分利用此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目的。
准确设置会计科目,充分利用会计政策。
如企业对于情况属实的毁损,如果进行了税收筹划,在限额内的部分,企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将资产转入坏账,争取税前扣除,则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负。
还有,会议费与招待费、广告费与宣传费等,如果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争取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列支,则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成本,达到节税目的。
资产重组型采用企业分立合理避税:利用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税率不同的政策,将企业分立,实现合理避税。
如,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缴所得税为36300元。
此时,如将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分立出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72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7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8900元,两个企业共计纳税26100元。
分离后与分离前相比企业节约所得税为10200元。
采用企业合并合理避税:如甲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累计亏损91万元,甲乙企业合并前分别纳所得税为33万元和0万元。
现甲企业兼并乙企业,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额抵减盈利企业的利润的政策,甲乙企业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00元,比合并前少纳税305700元。
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合并,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公司筹划税收筹划法律主观:税收筹划是指 纳税 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你知道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是什么吗?接下来就由 网 的小编为你讲解相关知识。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同的筹资方案其税负轻重存在差异,这便为纳税人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1.债务比例的确定 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即(息税前投资收益率-负债成本率)×负债总额×(1-所得税率);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因而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情况下,提高负债比例,便可获得更多的上述两种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但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因为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会增大,甚至发生债务危机。债务筹资的税收筹划就是要尽可能找出最适合的负债比例。 2.融资租赁的利用 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节税收益是非常明显的。 3.筹资利息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而计入财务费用便可一次性全额抵减当期收益,计入开办、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则要分期摊销,逐步冲减以后各期收益。其区别在于计入财务费用可以尽快扣除筹资利息,减少风险,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节税。因此,应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获得相对节税收益。为此应尽可能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4.债券溢价、折价摊销方法的选择 债券溢价、折价的摊销实质上是对利息费用的调整,因而是所得税额的影响因素。 债券溢价、折价摊销的方法又有实际利率法和直线法两种。不同的摊销方法不会影响利息费用总额,但如果使用实际利率法,前几年的溢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大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可以获得相对节税收益;如果使用直线法,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大于实际利率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也大于实际利率法的利息费用,企业同样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可以获得相对节税收益。因而纳税人应使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价,应使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折价。 (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 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式、投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或方向具有多样性,而不同的投资方式、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或方向的税收待遇也各有差异。 作为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因此,纳税人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重视税收筹划的作用。 1.投资方式的选择 按方式的不同,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通过购买经营资本物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取经营利润。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一般来说,进行直接投资应考虑的税制因素要比间接投资多。因为直接投资者要面对企业缴纳的所有税种,如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等。而间接投资一般仅涉及对股息和利息征收的所得税。因而在直接投资中税收筹划有更大的空间,几乎是全方位的。 除需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问题进行税收筹划外,直接投资还面临着收购现有亏损企业或是兴建新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收购现有亏损企业可能增加企业负担,但可以省去大笔筹建费用,又可与被收购企业合并纳税,抵补被收购企业的亏损,少缴所得税,降低整体税负。新建企业可以不背包袱,但筹建费用很大,又得不到 税收优惠 。因而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间接投资按具体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上述每一种形式又有不同的种类,每一种形式每一种类的投资收益又面临不同税收待遇。例如股票投资取得的股息和红利必须计缴所得税,而国库券投资利息则可以免税。因此,间接投资必须综合投资风险和收益风险进行税收筹划。 2.组织形式的选择 投资创办企业有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多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如果人手较少,规模不大,应选择独资企业。因为,对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核算要求不高,税款一般定期定额征收,实际税负较低。如果规模不很大,但投资人数较多,则宜选择合伙方式。因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只按个体工商户工薪所得征 个人所得税 ,不征 企业所得税 ,不存在所得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与 公司 制企业相比税负较轻,又因为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先分后税,如果投资人多,势必降低适用税率,获得节税效益。如果规模较大,则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是对企业外在形象和信用有益;二是公司制企业有五年补亏、 股东 借款利息扣税、再投资抵免、保留盈余等各种优惠可享受。在这两类公司制组织方式中,则应力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因为,不论外在形象,还是税收优惠,股份有限公司都无疑优于有限责任公司。 就公司制企业内部组织而言,又有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享受免税期等许多优惠;而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其经营过程中的亏损可以并入总公司损益,因此可少缴部分所得税。企业初创,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就可将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而当企业能稳定获利时,设立子公司则可享受许多税收优惠。 3.投资地点的选择 投资地点的选择,除了考虑基础设施、原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一般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公司,均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点投资以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在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 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为15%,而国内一般地区则为33%,差幅高达50%,绝对差为18个百分点。从世界范围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企业所得税,有的税率高达50%以上,差距更大。可见,投资地点的选择对投资净收益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4.投资行业的选择 同投资地点的选择一样,行业性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也不容忽视。例如:在我国所有行业中,所得税负最轻的,如对港口码头建设的投资税率为15%,而且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免税,五年减半征收;税负较轻的,如在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税率为15%,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为33%,且没有免征和减征期,可见差别之大,而且我国今后的税收优惠必将走上逐步取消地区优惠,大大强化行业优惠之路。因此,纳税人应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经营过程中涉及 增值税 、 消费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应主要对涉及上述多税种的事项进行筹划以获得税收利益。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只有符合 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经营无大的影响时,这种筹划才是有意义的。其具体方法是:设X为各期不含税进货额,Y为相应各期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销项税率均为17%, 小规模纳税人 的征收率为6%,则当YX17%——XX17%>Yx6%,即当X/Y<64.71%时, 小规模纳税 人的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而当X/Y>64.71%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此时,应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 2.混合销售的税种选择 当纳税人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基本相等,能较容易使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对方时,这种筹划才是有意义的。具体方法是:设X为各期不含税进货额,Y为相应各期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销项税率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则当YX17%-XX17%>YX 以上就是网的小编为你讲解的“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税收筹划分为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融资决策中的所得税筹划: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10%要: 融资决策是每个企业经常会作出的决策,融资方式的不同也直接影响着融资成本的大小,我们在考虑融资成本的同时,也应考虑融资对税收的影响,精心设计企业融资项目,以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者股东收益最大化,是融资决策税收筹划的任务和目的。
关键词:融资决策所得税税收筹划
融资决策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融资决策需要考虑众多因素,税收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资方式、融资条件对税收的影响,精心设计企业融资项目,以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者股东收益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任务和目的。
筹划的首要前提是选择适度的负债比例
负债融资的税收屏蔽作用,主要体现为利息的减税效应能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负债越大,屏蔽越大,增加所有者权益的机会越大,所以很多投资者选择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增加贷款的方式。如某企业投资总额2000万元,当年税前利润300万元,所得税率25%.若投资全部为注册资金,则年应税所得300万元,资本收益率300×75%÷2000=11.25%.若将注册资金降为1200万元,另800万元改为负债融资,假设因此增加利息支出70万元(年利率8.75%),则应税所得降为230万元,资本收益率却提高至230×75%÷1200=14.38%。
那么所有负债都能带来税务利益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看到,在负债增加的同时,企业财务杠杆系数也增大了,就是说资本收益率对投资回报率(息税前利润率)的敏感程度增加了,投资回报率下降或提高必将带来资本收益率更大幅度的下降或提高。当负债比例不断提高时,这种风险也持续扩大。企业如有高比例回报为基础,现金净流量充分,能较容易地承担高利率、大比例的负债成本,自然可获相应的杠杆收益。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效益一般,当负债增大到一定程度,投资回报水平便可能无法承受不断上升的债务成本,甚至陷入财务危机。如上例,假设负债率增至80%即1600万元时,企业因此资信不足,只能用***借款等方式筹资,加上债权人代理费用和筹资费用随负债增加而大量增加达280万元(年利率17.5%),则年应税所得仅20万元,资本收益率降为20×75%/400=3.75%,形成了杠杆的负作用。而若息税前利润达400万,则资本收益率120×75%/400=22.5%,与全额权益融资的资本收益率400×75%/2000=15%相比,高风险带来了高收益。假使税前利润仅200万元,尚不够付息,那高额负债就成了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祸首。
由此,要获得稳健的税务利益,须根据企业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确定适当的负债比例,将税收成本的降低和控制企业风险相联系,追求适度的财务杠杆利益。
筹划的主要工作是分析不同方式的税后资金成本
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或股票、租赁等。所有这些筹资方式基本上都可满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但就税收负担而言,这些融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却彼此迥异。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可以将上述融资方式分为负债融资(包括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和权益融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和其他融资(如租赁)三种类型。总的说,负债融资是税前付息,只要符合规定均有税收屏蔽作用,而权益融资是税后分配,不能抵消所得税,所以前者的资金成本一般均小于后者,但具体到不同的负债方式其成本与效果还是非常不同的。
负债融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和费用一般都较高,资金成本也较高;公开发行债券属直接融资,发行费较高,但利息因避开了中间商,在同等资信条件下,往往比银行贷款低;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和企业间拆借资金由于涉及机构和人员较多,容易利用还本付息的不同方式,利息计算、资金回收期等的弹性寻找筹划途径;企业内部集资也具有拆借方式的特点,且操作更方便灵活,对资金的实际拥有或风险责任更小,税负一般也更低。
从上可以发现,仅从税收角度筹划,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间筹资及内部集资虽然透明度低,限制条款多(如对一个关联企业融资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不准在税前扣除等),但效果最佳。特别对于集团企业,通过设立财务中心(核心控股企业),对外可利用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整体筹资,承担财务风险。对内可层层分贷,解决集团内部筹资,并调节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这样,除了因财务功能集中而节约费用外,财务中心还能为集团带来可观的税务利益和资金管理效益,如通过内部拆借,在差别税率的两企业间转移税负;通过对利息收入的筹划,取得抵免税或延缓纳税的效果;集中优势资金、有效利用闲置资金、转移利润等。例如:A、B两关联公司互相提供1000万资金(设未超税法限额),A向B提供的是长期借款,年息3%;B则每年与A签订短期合同,年息10%,利率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水平。假设此关联交易前,双方税前利润均为100万,A适用所得税率25%,B为15%,则A所得税支出25万元,税后净利为75万元,B所得税支出为15万元,税后净利85万元,集团总税负40万元,税后净利160万元。关联交易发生后,A税前利润则为(100+1000×3%-1000×10%)=30万元,纳税7.5万元,税后净利22.5万元;同理B税前利润170万元,所得税支出25.5万元,净利144.5万元;集团总税负则为33万元,净利润167万元。利润及税负向低税率B企业的成功转移使集团共节税7万元。
另外,在长期借款融资的税收筹划中,借款偿还方式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税收待遇,从而同样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比如某公司为了引进一条先进生产线,从银行贷款1000万元,年利率为 10%,年投资收益率为18%,五年内全部还清本息。经过税收筹划,该公司可选择的方案主要 有四种:(1)期末一次性还本付清;(2)每年偿还等额的本金和利息;(3)每年偿还等 额的本金200万元及当期利息;(4)每年支付等额利息100万元,并在第5年末一次性还本。 在以上各种不同的偿还方式下,所偿还额、总偿还额、应纳税额以及企业的整体收益均是不同的。一般来讲,第一种方案给企业带来的节税额最大,但它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是最差的,企业最终所获利润低,而且现金流出量大,因此是不可取的。第三种方案,尽管企业缴纳了较多的所得税,但其税后收益却是最高的,而且现金流出量也是最小的,因此,它是最优方案。第二种方案次之,它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小于第三种方案,但大于第四种方案。长期借款融资偿还方式的一般原则是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尽量避免一次性偿还本金或者本金和利息。
权益融资:自我积累是保守的税后留利再投资,金额小,速度慢,虽稳健但不利快速扩张。发行股票或认缴资本能快速筹资,但发行费用大(这部分有抵税效应),投资者对股息有持续增长的要求,这种方式资金成本最高。且此种方式由于资金拥有与使用者融为一体,税收负担难以转嫁与分摊,因而往往难以实现税收筹划。
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租赁使承租人既避免承担资金占用风险,又可通过租费抵减税收。在集团企业或关联企业中,特别是双方适用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租赁更可方便地达到转移利润和减税目的。举例说明:某集团有A、B两子公司,所得税率分别为15%与25%,A拟处置一台年经营利润100万元(折旧已扣)的闲置设备给B,方案一是出售获400万净收入,其二是以40万年租租赁。不考虑营业税,则方案一增加集团所得税:A(400×15%)+B(100×25%)=85万元;同理方案二税负:A(40×15%)+B(100-40)×25%=21万元。可见,集团至少获得三大税务利益:其一避免交纳资产转让所得税400×15%=60万元;其二因税率差别税前多扣租金成本的抵税收益40×(25%-15%)=4万元;其三避免交纳租金收入所得税40×15%=6万元。其中前两项形成方案一与方案二的税收差距64万元。
一般地,租赁的税务筹划以经营租赁为主,对于融资租赁,因会计处理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负债,是一种表内筹资,可能引起不利的资金结构变化。但融资租赁也有其优点:如融资租入资产的改良支出,可在不短于5年的时间内摊入成本,与自有资产改良增加原值,按年限提折旧相比,有快速摊销的节税效应。
筹划的最终目的:确定最佳融资结构
既然融资对企业经营理财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变动发生作用的,而资本结构又是由融资方式决定的,因此筹划的目的即是在适度负债基础上,通过比较不同融资方式的税务影响和税后资金成本,选择最佳融资结构。所谓最佳融资结构,是在特定融资规模下,税后加权资金成本最低的融资方案。它综合了不同方式个别资金成本的作用,因此能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
综上所述,成功的融资决策,应是一项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目标的整体性、增值性的理财行为,需要我们有正确的纳税观和理财观,并熟练掌握财经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技巧,提前思考,周详规划,精打细算,才能达到资金综合利用的最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