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可以做账
收到发票的时候不抵扣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后期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关于待认证进项税额的结转做出了规定。根据《规定》第二(一)2项,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收到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收到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来分别处理: 一、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视作普通发票处理。
借:管理费用或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单便捷,但一定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滞留票是税务机关专用发票监管的重点,存在滞留票的企业很容易引起税务机构的检查。
最终,企业就滞留票产生的原因做出报告说明。
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只认证,不抵扣。
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认证后的专用发票的暂挂科目,核算已经认证,但尚未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滞留票的风险。
但是,既然企业已经确定对应的进项不能抵扣,通过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过渡,也只是暂时性的处理。
于是就有下面的处理。
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先认证,后抵扣,再转出。
按照进项税额转出的流程进行处理。
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认证并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进项转出,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发票不抵扣认证怎么做账企业收到进项税发票且不做认证,将进项税额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当企业对进项票进行认证,将认证税额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结转至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当企业实际进行抵扣时,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并同时将抵扣税额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结转至进项税额科目,账务处理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