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建筑设计公司申报条件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乙级建筑设计公司新办资质提供材料目录:
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批准设立文件(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或董事会决议(无上级主管部门的);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5,当年在职人员(指与所申请资质有关专业人员)的正式统计表;
6,技术骨干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证明材料等);
7,申报表中所列技术骨干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其中资质标准规定须提供业绩的,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8,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 注册证明材料;
9,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文件);
10,企业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或获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的单位,提供其证书复印件即可);
11,其它资质规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另外乙级建筑设计公司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发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天津市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筑业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筑业企业,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中所指的建筑业企业包括:
(一)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备案的中央驻津企业;
(三)经市建委批准进津施工的外埠企业;
(四)经市建委批准进津施工的外国企业及港、澳、台等地区的企业。第四条 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市建委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四级以上(含四级)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并核发资质证书;
(三)负责中央驻津建筑业企业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进津审批及管理;
(五)负责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六)依法查处建筑业企业在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全市建筑业的行业统计工作。第六条 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三级以下建筑业企业;
(二)负责本辖区非等级甲、乙类建筑业的资质审批并核发资质证书;
(三)按有关规定向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汇报所管辖的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
(四)依法查处在本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违法行为。第三章 资质管理第七条 建筑业企业设立有关规定。
(一)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预审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应从最低等级核定,为暂定等级;
(三)建筑业企业的名称必须突出建筑业的主营内容,其他行业的企业不能兼营建筑业;
(四)不允许跨地区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
(五)设立中外合资建筑业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规定,而且只限于本市施工力量尚薄弱的专业。
1.合资中方须是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2.合资的外方必须是建筑业企业;
3.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万美元;
4.中方企业必须控股;
(六)设立股份制企业,控股方作为该企业的主管部门,控股方应为国有和集体经济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七)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
(八)建筑业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资质管理规定的资本数额;
(九)建筑业企业中有职称技术,经济人员及项目经理应在一个企业内任职,不得同时在几个企业内兼职;
(十)建筑业企业的员工调入或招聘应有人事关系转移证书;
(十一)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点应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因经营地点迁移,应在一个月内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的申报、审批。
(一)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资质申请表,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资料必须打印、编辑成册);
(二)各区(县)建委对企业的资质申报资料初审合格后,按市、区(县)建委的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区(县)建委审批其资质等级并颁发资质证书。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每季度末办理一次。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至6月进行,资质年检的工作要求,将在年检前发文通知。无故不参加资质年检的企业,视为自动歇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第十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管理,对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因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市场行为等问题涉及到资质等级的,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升级或降级。
天津华汇建筑设计院是央企吗不是。
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合资企业,具有国家建筑甲级、规划乙级设计资质的综合性建筑设计单位,公司性质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央企的性质,不是央企。
央企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协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