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法律主观:个人劳务费800元以内的不用交 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扣除800-4000,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他。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一次性劳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务报酬所得使用比例税率: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时; 1、应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2、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速算扣除数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速算扣除数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