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免税农产品,属于农林牧渔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需要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公章、法人章;同时,需要准备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
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
与家庭承包户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国有农场实行内部家庭承包经营);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说明(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分项目说明);
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每年度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其相关账册,期间费用合理分摊的依据和标准;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该备案时点是在年终汇算清缴前备案即可。具体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文件。
农副产品零售申请免税提供什么资料报送资料:
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各地资料有差异,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和索要资料。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蔬菜销售怎么开免税发票?需去税务办理优惠备案即可享受蔬菜销售免税优惠。
财税[2011]137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企业,要主动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了解该项税收优惠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纳税人书面申请免税报告,备案(审批类)免税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在纳税申报前,应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相关资料,方可申报免税。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