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通知》明确,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自动延期,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通过办理合并、分立、跨省变更,以及省内跨市(州)地址变更等事项取得上述资质证书,不纳入本次统一延期的范围。
《通知》指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或增项申请,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贰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设备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既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贰级资质。
企业申请贰级专业承包资质仍按《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执。
《通知》明确,仅有建筑业三级资质的企业,按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管理的通知》(厅头〔2021〕1212号)规定,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建筑业资质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
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法律主观:建筑企业资质到期经过相关资质机关审核可将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进行延期。在资质有效期逾期前60天内,建筑企业同样可向资质许可机关进行资质延期申请。
法律客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建筑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流程建筑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流程1、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延期需要进入住房和建设厅网站进行提交申请,企业自行打印受理凭证,住房和建设厅审批并发出通告,通告后,企业可以凭借相关文件领取资质证书。
资质延期会用到以下相关的申请材料(1)《资质延续申请表》(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二、建筑业企业资质什么?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延期申请材料1、基本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此证)。
人员证明建筑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流程(1)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3)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4)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5)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申请表格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和初次申办的表格一样,只是在填写时,需要选择延续)4、其他资料(1)有厂房要求的,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2)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3)有设备要求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
资质延期申请流程:1、原由省建设厅许可的三级资质,申请企业到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出延期的意见。
其余由省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企业到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统一上报,省建设厅给出延期意见。
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延期,直接报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六条资质证书的延续: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