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点击申报通道,阅读填报说明;
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保存并提交;
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由税务局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点击申报通道,阅读填报说明;
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保存并提交;
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由税务局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国税的年报怎么申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一栏,点击“年度申报”,进入年度申报操作界面。
填写年度申报主表及各附表。可采用逐份在线填录或批量上传两种方式。
逐份在线填录:
(1)在线录入每次只能录入一份申报表数据,在录入申报表数据前,请慎重选择申报类型和税款所属期,一旦选定并录入申报表数据后,通常情况下不得再改动。如需更改申报类型和税款所属期,系统会视为另一次新的申报而自动清除已录入且未申报成功的数据,因此,请先下载保存已录入的申报数据模板至本地电脑后,再更改申报类型和税款所属期。
应正确选择纳税人对应的申报类型。申报类型分为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事业单位三种。
应正确填写“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选择填录完整后,点击“进入填写”,进入各表列表页。
(3)点击各表后面的操作项“录入申报表”,可进入该张表直接在线填录。例如点击进入填写《成本费用明细表》。
(4)在线填录报表自身带有计算功能,凡红色部分属系统自动计算的部分,不可以人工修改。
表格下方有“显示填表说明”按钮,可以用于对照查看填表说明。
(5)按上述步骤将年度申报主表及各附表一一填写完整。
(6)点击“审核”,对各表间关系进行审核。如审核不通过,会直接显示错误信息。如审核通过的,则显示“审核成功,请进入申报”。
(7)点击“进入申报”,可看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
纳税人对申报表数据再次进行核对,选择税目和银行帐号(确保有足够余额可缴纳税款),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可返回申报首页查询查看申报结果。
(如对申报数据有疑义或发现错误的,不要在此环节提交申报。而应重新修改年度申报主、附表,直到最终确认所产生的年度申报表数据无误后再确认提交申报。)
批量上传
(1)同上述第3点第(1)小点,慎重填选申报类型和税款所属期间。
(2)点击“导出申报模板”,选择“保存”,导出空表模板。
(3)在模板上将各主附表数据填写完整。其中蓝色为填写栏。各表都附有表间关系说明,填写时应注意本表关系和表间关系都符合公式要求。
选择不同的表格时,点击最下面一行所显示的附表名称进行切换。按要求将所有表格填写完整后,存盘退出。
(4)将填写完整的excel模板文件上传。
登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批量上传”页面,点击“浏览”,选中填好的文件,点击“上传”。
系统显示文件上传成功并提示应留意查看批量文件处理情况。
(5)返回批量上传页面,点击“查询上传文件”,进入查看批量文件处理情况页面。
点击“查询”,查看批量文件处理情况。如批量文件审核无问题的,则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可以进行年度申报 (点击进入年度申报)”,可继续进行下一步的申报动作。如批量审核有问题的,显示“表内关系审核不通过”或“表间关系审核不通过”,点击可查看具体出错信息。
纳税人可以针对出错信息逐条修改完善批量模板并再次上传,直到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可以进行年度申报”。也可以进入逐份填录页面,在线修改。
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 纳税人识别号 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