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车船税实施确:在河南省内,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全国的浮动幅度为60元-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全国为300元~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20元(全国为360元-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全国在660元~1200元浮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全国为1200元~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全国为2400元~3600元);4.0升以上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全国为3600元~5400元)。
车船税收取标准为:(1)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2)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拓展资料;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也就是说车船税可以随交强险一起,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河南省车船税收费标准2022年河南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全国的浮动幅度为60元~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全国为300元~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20元(全国为360元~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全国在660元~1200元浮动);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全国为1200元~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全国为2400元~3600元);7、4.0升以上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全国为3600元~5400元)。
车船税新标准计算办法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3、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7、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车船税管理规程》第七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船信息的完税凭证。
第八条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收车船税的,应当严格依据车船登记地确定征管范围。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据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确定征管范围。
车船登记地或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应征收。
河南车辆购置税是多少全国一样的税率,都是百分之10。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征收范围: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征收环节单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税率单一: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
征收方法单一:车辆购置税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以价格为计税标准,课税与价值直接发生关系,价值高者多征税,价值低者少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