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盘查存货过程中,发生盘亏现象的,税务方面一般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那么发生存货盘亏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扣除吗?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一、存货盘亏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这个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购进货物及其相应的应税劳务是由于非正常损失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够在销项税额汇总抵扣。
换而言之,属于非正常损失所造成的,所对应的销项税额要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何申报填列?此时需要用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在16栏“非正常损失”中填列需转出的进项税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否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如果是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造成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否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存货盘亏损失能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货盘亏损失是否能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取决于存货盘亏损失是否符合规定。
若符合规定,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在填报这份申报表后,不必再报送资产损失的资料。
存货盘亏需留存的资料有哪些?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盘点表以及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这些都是存货盘亏需留存的资料。
但不局限于这些资料。
具体的以各地方税局规定为准。
原材料盘盈盘亏处理时,涉及到增值税怎么处理啊?我做题时,分录没写增值税,难道忽略增值税吗?原材料盘盈是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处理的;2.原材料盘亏要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如盘亏系正常损耗、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处理,即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2)如盘亏系丢失、被盗等人为因素造成的,需要进行增值税处理,即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拓展资料:一、增值税免征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三、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库存商品盘亏盈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啊?存货的盘盈,既不属于视同销售,也不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因此,无需进行增值税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存货均按照价税合计数入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存货盘亏,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价税合计数,也无需进行专门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需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凡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存货盘亏,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