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异地项目税务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5 16:19:17

法律主观:建筑公司异地施工纳税如下:在一个地级市内,跨区、县及县级市施工的,建筑公司不需要在施工地申报缴纳增值税,其在单位机构所在地可以正常申报纳税。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如何申报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如何申报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预缴时:目前,大多数电子税务局都能处理.其他省市企业到达营业地后,如需办理报检登记和预付款申报,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他们可以关联和绑定其他省份的跨区域事件报告.返回与外省管理证书相关的跨省、跨地区事项报告,点击预付款申报.或者使用电子税务局的预付款功能.回来申报,在附表四中填写预缴的数字,需要抵减的话,主表是分期预缴和附表四,本期抵减.一般纳税人外地预缴要缴纳多少税?1、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按照取得的价款和非价款费用总额减去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按2%的税率预缴税款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价款总额和非价款费用余额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余额作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如何申报?。

建筑工地到外地施工该如何缴税

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又称《外经证》)有关规定:

《外管证》的开具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

《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

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扩展资料: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外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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