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合伙企业税收筹划该怎么做?(一)增大费用我国财务制度规定,投资者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并且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于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均额扣除。投资者用于与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不得作为费用扣除。由于开办费、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筹资利息支出必须分期进行摊销,不能作为财务费用进行扣除,从而不能冲减当期的利润。因此,投资者应尽可能将开办费、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二)拆借筹资对于任何经济主体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是如此。但因筹资方式不同,企业的税负也不一样。通常,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靠自我积累筹资所承受的税负;企业间相互拆借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所以,利用拆借、贷款资金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较好的筹资途径。(三)租用设备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直接抵扣经营利润,而只能按期提取折旧。如果购买设备,投资者不仅要在前期投入较大数额的资金,而且在生产中只能按规定抵扣。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如果租入设备,承租人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其经营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应将租用设备作为一个重要的备选方案加以考虑。(四)利用信托信托,即将其资产或盈利交由另一经济主体,让该受托人成为该项财产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管理和使用这笔财产,以利于委托人的一种行为,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所指定的第三者。信托筹划是利用某一特别税收优惠地区,通过在该地区设立信托机构或者和某信托机构达成协议,让原本不在优惠区的财产挂在优惠地区信托机构名下,以利用税收优惠达到节省税收的筹划方法。(五)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指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由于转让定价是一种人为操纵利润,减少纳税的行为,因此成为税务机关反避税的重点,企业利用转让定价筹划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六)挂靠设立如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生产经营挂靠在科研单位而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分设联合进行筹划,也就是将经营项目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自己负责其中的一个,将其余机构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设为他人,如自己的亲人或比较亲密的朋友,然后通过这些机构的联合经营,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筹划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下:1、增加企业的消费支出;2、转让定价多发生于一些产品交换或销售过程,主要是通过共同的利益,在交换时转移利润或者分享利润的方式,使之间的商品非常见的价格去转移,但是此种方法目前常被税务部门重点检查,因此使用需注意;3、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直接抵消税前利润,但是只能按计划折旧,如果购买设备,投资者不仅要在早期支付大量资金,还要扣除生产量。
从税务筹划的方向,如果设备是租赁的,承租人可以减少以前的利润税通过支付租金,减少税立足于业务活动,进一步降低应付金额纳税,因此,公司应采用租赁设备作为考虑的主要替代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企业组织形式不一样达到的税务筹划效果也不一样。
企业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所需的组织形式也不同。 税务筹划是提前对纳税行为进行合理的规划,如果企业成立之前能进行税务筹划的顶层组织形式进行结构设计,企业在后期纳税的时候就可以节省大笔的税金。。
企业成立之初,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对后期的税务筹划来讲非常重要。
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一是投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另一是投资者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主体。 投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包括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者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主体有一人有限公司、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投资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投资者对经营主体在经营业务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资者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主体是双重纳税,包括经营主体的企业所得税和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投资者以认缴出资的注册资本为限,对经营主体的债务负担有限责任。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需要承担不同范围的权利和责任,它们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也可能为“扮演的不同角色”。 清晰理解企业不同的组织形态,就可以利用组织形式来合理税务筹划。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可操作的空间差别很大,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几种不同的方式将有限公司的税负大比例的降低,节税效果至少是80%以上
关于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和有限责任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个人独资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主要在所得税这一方面。 有限公司一般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查账过后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常的税率为净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部分 在分红给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适用5%-3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申请核定征收的方式的话,缴纳的税额会更少。所得税税率可以降低至0.5%-2.1%
许多地方政府和新开发的经济特区为了吸引区域外的企业到当地投资入驻,对个人独资企业有很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都可以申请地方的核定征收,无论是大企业还是股东、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者,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很好的税务筹划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