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文件下发后,包括深圳、山西、陕西、浙江、广东、青岛、南京等地在内的多个省市地区相继发布政策响应“施工图审改革”试点。
这是自2018年国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探索。其主要目的在于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取消施工图审”一经提出即在行业内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尤其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王翠坤专门提出“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守住建筑结构安全底线”、江苏代表团戴雅萍提出“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时间,施工图审改革上升为两会热议话题。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目前国内施工图审改革在试点探索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两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同样掷地有声,相较于各地大步伐推进施工图审改革,其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却发展缓慢。
风险保障:告知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取消施工图审”为何会引发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原因在于“施工图审”长期作为守卫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关口,骤然被“取消”,势必引发严重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进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不仅影响着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还影响着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有序进行。因此,推进施工图审制度变革,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必不可少。
对此,国务院给出的意见指导是“实行告知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以此作为重要的配套风险保障制度推进“施工图审制度改革”。此外,各地在试点探索中也创新出不同的风险保障举措,保证施工图审制度改革的有序稳定进行,如山东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深圳“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但从客观上看,上述配套风险保障制度的推进速度与程度,都远远落后于“取消施工图审”的试点推进落实。无论山东、深圳抑或其他试点地区,在快速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过程中,都缺乏完善、成熟的风险保障制度。
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重点是将对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以此最大限度缩减事前行政审批时间。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理论上,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但目前,各地政府普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承诺履行进行核查。相较原有的施工图审查(全部覆盖),告知承诺制下的在线抽查(部分覆盖)显然更具风险性。
此外,告知承诺制下的信用承诺机制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较强的依赖性,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秩序仍有待进一步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监管约束,影响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建设活动主体的承诺履行。
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取消施工图审引发广泛行业关注与热议的主要原因之一,还在于其对工程设计行业造成的严重从业风险。
实务中,施工图审不仅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也是设计人员应对建设单位各类不合理设计要求,降低自身设计责任风险的有效保障机制。一旦失去“施工图审”的约束,处于强势“买方”市场地位的建设单位将更加肆无忌惮的插手工程设计,令工程建设面临严峻的质量安全风险,也令“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之下的设计人员面临严重的职业责任风险。
当然,一些地区在试点政策中曾提出“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此约束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工程设计的规范独立。但从目前的政策执行来看,仍然缺乏明确、具体、严格、可落实的措施规定。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既缺乏一定的市场公平性,也难以改善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设计质量的负面影响。
推进“保险+”的配套风险保障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提出的“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实际上为施工图审改革建立有效风险保障,提供了思路方向——运用保险机制应对图审改革带来的工程质量安全与设计责任风险。
勘察设计责任保险,主要为应对勘察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是山东省推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的一项制度保障措施。即“勘察设计责任保险+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事实上,这种保险保障模式可以进一步扩展至整个施工图审制度改革领域,依据不同类型的风险需求,建立不同的保险保障模式,以工程设计质量风险为例: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设计质量风险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所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即是指包括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
通过概念定义可以看到,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能够很好的应对施工图审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工程设计质量风险。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建设工程若因设计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即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得相应的经济损失补偿。
此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一大亮点即是引入了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保险公司自有质量风险管理或专业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时期(包括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风险。
目前国内施工图审改革在试点探索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客观上施工图审改革仍面临多方面的风险威胁,亟待建立更为完善的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山东省提出的推进“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为施工图审制度变革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思路,值得各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挖掘。
求文档: 山东省建筑企业申请的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建筑业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或县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依据同上);
企业章程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依据同上);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依据同上 );
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或扫描件(依据同上);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与企业签定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扫 描件(依据同上)。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负责人:
建筑业管理科企业资质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填写《行政审批受理通知单》交申办人,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交审核 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暂不办理,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并填写《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交申办人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并填写《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交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
标准:
申办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网络申办信息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真实。
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建筑业管理科企业资质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填写《行政审 批流程表》,送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复审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在《行政审批流程表》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
时限:15个工作日
告知
标准:
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责任人:建筑业管理科告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文书并归档。
对审批批准的,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不予批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 退还申办人。
我是山东聊城的,刚成立了个新建筑公司,想办理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需要什么条件,找什么单位办理。条件: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资质申请流程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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