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缴税款=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7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00—5000)×3%—0=60(元)。
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一、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比如: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5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5000)×3%—0=45(元)。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三、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上就是工资怎么扣个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