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万元以上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纳税信用等级将会被评为D级,相关部门将根据规定实施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惩戒措施。 风险二: 行政处罚的罚款风险。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三: 刑事责任的犯罪风险。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100份以上或累计金额40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予以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1]47号)第二条的规定,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参考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参考三: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发票有什么风险,虚开发票怎么处罚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虚开发票有什么风险虚开发票怎么处罚 1、如果你妄图短期内成立多个皮包公司进行违法开票行为,那么我告诉你,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实名登记走逃难!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非你不要再做社会人,不管你走到哪里,你黑历史都会如影随形。 注销公司要经过严格的税务检查,想要不被发现就轻松注销,可能性极低。如果你不注销走逃,列入非正常户,对不起,企业和法人代表、股东都要列入黑名单,事关诚信无小事。一旦你被列入黑名单,那么3年之内你再也无法以自己名义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贷款、出国都困难重重。这些都是小事,关键是你可能已经被抓进去了。就算侥幸逃脱,实名登记走逃你在社会上也是寸步难行。所以这条路不要想了,别天真的以为虚开后可以注销了然后重新在注册公司再次进行虚开。 2、如果你妄图短期内大量领用专票进行虚开,那么我告诉你,你想多了。 短期内大量领专票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为防止出现虚开、欠税、开具后跑逃等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新成立公司首次申请发票用量和限额都进行了严格限制,如果你要进行增量和调高开票限额,那就更需要提供大量资料进行审核了。比如提供三个月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等。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超过十万元的,必须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而且就算这样,每次增量还是有数量限制。税务局要求了各单位不得擅自减少省局规定纳税约谈辅导的管理环节,如果因为没有按照操作指引完成导致发票流向虚开企业,税务执法人员也是面临重大风险的。所以,你觉得审核人员会掉以轻心吗?对于购销合同提供,发现疑点的,暂不批准其相关申请。审核人员会审验购方或销方盖的印章是否为上网章,不是上网章的视为合同有问题,是上网章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网络查询上网章的真伪;对购方或销方涉及省内、市内纳税人的,可以通过金三系统核实购方或销方是否存在,是否为非正常户;对购方或销方涉及省内、市内纳税人的,可以通过电子底账系统查询购方或销方是否有合同上注明商品的购销行为。所以纳税人不要觉得现在去增量审核税务机关的流程多,询问多,审核多。如果都简化了,就会给铤而走险的违法行为撕开一个口子,让犯罪成本降低,也加大了税务机关审核人员的风险。 3、如果你想通过购买虚开发票进行抵扣,我告诉你,风险极大! 经常听说金三会比对你的进项销项,进项发票的品名与销项发票品名不匹配会被监控出来。这个不是说着玩的,以现在的电子数据信息系统,比对这个不是难事。对商贸、工业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取得进项税额的发票品名、数量、金额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对服务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经营业务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如果发现存在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顶格开具、大量作废等异常行为,又无正当理由。都会被重点监控。 4、如果你想操作资金流来掩盖违法行为,我想告诉你,任何行为都是有蛛丝马迹的。 单位的开户银行都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报备,如果没有,信用登记都会受到影响。资金回流又无正当理由的,也会被监控和检查出来。不走公账走私账的行为都是有猫腻的!虚开发票企业把发票给受票企业后,有部分受票企业有资金汇到企业账上,汇到账上的资金与开票数一致,经多道转帐,最后汇到受票企业关联的企业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的个人银行卡上,资金汇到个人卡前提取了8%,资金到个人卡后提取现金,经到开户银行查询银行凭证,办理提出现金手续后,立即存入受票企业公司帐上。这就是明显的资金返回现象,而且经过询问并无相应采购行为,完全可能就是收手续费开票。 5、不要抱着从众心理,看着其他人购买假发票少交了税没被发现,看到他人虚开了发票赚了钱,自己就蠢蠢欲动。不要被这种心理蒙蔽了双眼,警钟长鸣!日子还长!如果你还在看《人民的名义》,你就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锒铛入狱方知自由可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 员工是否有责任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 员工是否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虚开发票进行了定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以上规定,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上,应该有以下特征:介绍、参与、收益。如果企业老板虚开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人员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人员( *** 会计不做讨论),负责企业物流、资金流等企业运营的详细资料的整理与管理。企业老板虚开专用发票,往往需要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时,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账、物、资金的调整修饰,以达到掩盖老板虚开专用发票的事实。如果企业财务人员硬要说无参与、不知情,常理上说不过去。 当然,财务人员是否知情,这个在证据上不好认定。但一旦财务人员面临企业老板虚开发票的情况,在税务机关问询调查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严谨回答,以避免对一个自己本身“无介绍、无参与、无收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毕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此文规定,财务人员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人员,一旦企业老板有了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说财务人员一点责任没有,也是不合理的。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慎重。
会计虚开增值税发票,老总有责任吗 当然有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 但是会计也逃不了,如果发现至少的管制、拘留
老板虚开增值税发票 会计有责任吗 会计作为知情人 应该有责任 逃脱不了干系
有,而且责任不小。如果会计和老板都是默许这个举动的,会计的责任也很大;如果会计不知情,或者是被老板胁迫的,可以减轻责任。
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有责任吗 虚开增值税包括 1、为他人或者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别人虚开的发票。不用负什么责任,如果是自己主动让对方开具虚假发票,是要负虚开发票的责任的。 根据《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标准为5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标准为2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为股东,对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不知情,有责任吗 股东如果不知情,没有刑事责任。
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员工需要负责吗 企业员工只要没有参与虚开发票的过程,就没有多大责任。
老板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有责任么 会计如果不知情,是没有责任的。会计如果知情,而且帮助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提醒、拒绝并反映,那就有责任了。因为按照会计法,会计除了核算职能,还有监督职能,要监督会计业务的真实性。 当然,会计不是只要责任。
出纳虚开增值税发票,主办会计有责任吗 主管会计负有领导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开票人有什么责任 如果开票人明知发票是虚开的仍然开具,则同样应该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