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以缴费人应交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是3%。应纳费额 = 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х3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企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帐户核算,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支, 1.应交业务发生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