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程序: 一、将 清算 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拿着以下资料去税务机关办理注销就可以: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办理完税务注销手续后再办理工商注销即可。
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如何处理未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纳税人经营单位设立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税务登记,而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可能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税务登记,那么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纳税人要怎样处理?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如何处理未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纳税人 1、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又称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的程序。 1、立案 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 2、调查 对当事人发生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查、勘验、鉴定等手段获取证据,查清事实的过程。 3、告知 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拟处罚的意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陈述申辩 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5、审理 税务机关调查机构调查终结后,应将案卷资料移交审理机构审理。 6、作出决定 调查终结,税务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采取相应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