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外经证未报验不可以注销。外经证核销流程为票据使用单位使用完票据后,票据监管机关对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在票据的保管期限满了之后,由监管机构核准销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2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开过的外经证在哪查询在涉税事项办理里面查询的.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1、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 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转到『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页面.进入表单,页面中显示经营地在省内的且未核销的外经证申请. 3、选中您需要核销的外经证申请,点击保存---提交,提交申请,发起流程;税务端受理结束后,纳税人端会根据税务端受理人员的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4、当申请成功时,纳税人会收到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点击【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查看申请驳回的原因.但第一步外出经验活动情况申报审核不通过,则只有不同意的提示信息.。
如何在宁波电子税务局上查找已经核销的外经证进入办税菜单、选择外出经营证明核销、点击查询。
登录宁波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入“办税菜单-文书申请-文书查询、打印”模块,在“申请表类型”一栏选择“外出经营证明核销”,点击“查询”按钮,查看文书状态即可。
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详细操作步骤。
外经证一般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