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认证有以下两种方式:1、用软件、扫描认证,这种方式,在扫描软件上,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扫描认证的界面,在该界面下认证即可;2、网上勾选认证,这种方式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列出,供勾选认证。
机动车发票有几联?机动车发票一共有6联,且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第1联是发票联,是购货单位的付款凭证,其印色为棕色;第2联是抵扣联,是购货单位的扣税凭证,其印色为绿色;第3联是报税联,是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其印色为紫色;第4联是注册登记联,是车辆登记单位留存,其印色为蓝色;第5联是记账联,是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其印色为红色;第6联是存根联,是销货单位留存,其印色为黑色。
汽车发票税率是多少?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税率是17%。
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如果购买的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用于生产经营使用,那就是允许抵扣的,去让商家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便可以到国税局认证抵扣。
综上所述,一般所说的机动车发票,指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发票认证有用软件扫描认证和在网上认证两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机动车发票在哪里认证?机动车发票如何抵扣认证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税务局来解决,是权限设置问题。
事务所说的是对的。
你可以找税务局的相关领导反映,办税大厅的人员不一定懂的。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自己扫描认证吗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可以企业自己网上认证,只能去办税服务厅让办税人员认证。
机动车发票认证失败
第一次在家认证机动车票或运输票是不行的,先去税务局大厅认一回,以后在家就可以认了。
如果不是以上问题,那发票认证不通过原因就很多了,比如:发票打印不清晰、放票位置不正确、扫描仪分辨率低、网络不通等等。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拿去税务局大厅认证,如还不能通过要求销方单位重新开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认证抵扣?
航天金税的网上认证,暂时无法认证,目前只能到税局处理噢。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在网上认证系统怎么打印
对照后可以打印的
怎么查询发票已认证
这个只能由对方查询,在对方的网上认证系统里查询就可以了,你可以打电话问对方是否认证通过。
机动车销售发票抵扣联怎么认证抵扣的
请将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拿到国税大厅申请验证,认证无误后,就在当月记入财务账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货币资金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在税务局网站上勾选认证么
一般纳税人单位,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 票,可以直接在税务局网站上勾选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 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扩大取消增值税发 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的规定,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 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 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需要认证吗
如果要抵扣,就一定要认证。
不认证就无法抵扣进项税。
还有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机动车统一发票在发票确认平台已确认但在认证低扣里面没有
机动车统一发票在发票确认平台已确认的,在发票采集里再远程下载一下才能抵扣。
机动车发票怎么认证机动车发票认证有以下两种方式:1、用软件、扫描认证,这种方式,在扫描软件上,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扫描认证的界面,在该界面下认证即可;2、网上勾选认证,这种方式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列出,供勾选认证。
一般所说的机动车发票,指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一种,是机动车销售者,将机动车销售给使用,该机动车的单位或个人所开具的凭证。
机动车发票共有以下6联:1、第一联发票联;2、第二联抵扣联;3、第三联报税联;4、第四联注册登记联;5、第五联记账联;6、第六联存根联。
如果是企业将机动车销售给机动车经销企业继续销售,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状态下的机动车仍然属于货物范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称为机动车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